• [ 索号 ]
  • 11500232MB0157622E/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芙蓉街道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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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办事处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行政机构,下设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事业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6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5.26万元。收入较2023减少451.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6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08.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4.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41万元,农林水支出86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6.9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451.96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1.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1.10万元,比2023年减少51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7.16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99万元,主要原因缩减开支,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23.94万元,比2023年减少411.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项目(柏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黄金村瓦世公路项目等)未支出,纳入2023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16万元,比2023年增加60.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追加基金预算项目结转至2024,主要用于水利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0.04万元,比2023年减少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0万元,比2023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2.40万元,比上年减少52.41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个,金额652.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其他用车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辆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杰   联系方式:023-7772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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