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芙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评
细则》的通知
辖区各基层党组织,街道各办室,街辖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芙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评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8日
芙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客观评价社区工作者工作实绩,特制订本管理考评制度。
一、管理考评范围
芙蓉街道全体社区工作人员,指在各社区工作的专职干部,网格员、公益岗人员参照执行。
二、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社区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天9:00—12:00,14:00—18:00。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干好工作,不脱岗,禁止做打牌、逛淘宝、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社区工作人员要注重仪表,穿戴整洁,不着奇装异服、不留怪异发型。应随时注重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自身形象,自觉维护社区的形象。
3.用语要文明。严禁在公共场所讲脏话、粗话,对来访群众语气要随和,态度要和蔼;接待上级来人要积极主动,用语要热情诚恳。要微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尽力为居民服好务。
4.全体干部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每日工作动态要在工作群及时汇报,便于社区支部书记掌握工作动态,便于检查督查。
5.迟到或早退1小时至4小时为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在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累计旷工1天以上,在所有社区通报批评,扣发当日补贴,情节严重的停发当月补贴。严格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纳入季度及年度考核内容,并按月通过街道社区群进行公示。
根据国家、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社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违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1.无故旷工的,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相应补贴,同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纪律处理。
2.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外网网页或玩游戏,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社区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给予相应处理:
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②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及工作纪律的;
③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
④因工作质量及工作态度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两次以上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违反规定被有关部门查处、通报或新闻单位曝光等影响单位形象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上述问题一经发现,对社区专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免职、责令辞职、罢免、辞退等相应处理,并承担相应纪律处分;对公益岗、网格员等依法依规给予更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处分。
(二)休假制度
1.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放假。因工作需要确需节假日加班、值班者,由各社区适当安排调休。
2.事假
(1)社区工作人员如请事假,需提前以书面形式说明请假事由,经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先电话请假,回来后补办手续。
(2) 全年每人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超过天数抵销公休假。事假天数超过公休假天数和5天事假天数的,超一天扣一天工作补贴。
日工作补贴计算法:去除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承担部分)后的实际金额除以21.75。
3.病假、婚丧假、公休假、产假及哺乳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严格请销假制度
社区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下的,报街道联系社区领导和分管社区领导批准;2天及以上的,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3天的由社区支部书记批准;4—5天的由联系社区领导审批;5天以上的,报分管社区领导批准。并根据不同身份报社区服务中心、社保所、平安办备案。
5.结果运用
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事假当年累计超过20天(含)的社区工作人员,酌情扣减各类工作经费。
三、考核评比制度
(一)工作考评(100分)
1.考核组织:街道成立由分管社区领导为组长,街道组织委员、联系社区领导为副组长,街道纪工委、党群办、平安办、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管中心、社保所等办室为成员的联合检查考评组,定期组织相关办室、社区开展考评。
2.考评方式:前三季度,对各社区工作进行季度考评,最后一个季度进行年度总评。考评根据《2020年度芙蓉街道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街道考核社区的工作内容,由各办室横向比较,每季度测评一次,打出参评社区表现分值。社区对应到每个工作人员,折算从事工作平均分为100分后,每增加一项工作,乘以1.01的加权系数,如从事6项工作即乘以1.05,最后依据分数高低划定考评等级。年终排名由4个季度的总分除以4作为工作考评最终得分。
支部书记得分为所有成员考核分的平均分。
3.督查方式: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中如发现缺岗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对实际不在岗,社区支部书记包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社区支部书记的责任。
4.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每季度通报考评分值,对考评等次排名靠前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一年内季度考评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的人员,办事处将对其进行约谈;一年内3次季度考评排名后两位,或连续两年总评排名后两位的,将根据人员身份不同予以撤换、辞退、更换、解除劳动合同。
(二)民主测评(20分)
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年底由街道成立考核组,按《芙蓉街道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办法》,通过召开年度社区工作人员述职会议,对社区专职干部进行测评。
(三) 加分
如有以下情况的将酌情加分,一是所在社区的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各级干部分别加0.5分。二是所在社区获区级、市级、国家级荣誉的,负责该项工作的分别加0.5分、1分、3分。三是社区工作者本人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区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国家级加2分;四是社区工作者本人在街道试点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受到上级有文字记载表扬的,经考核组认定分别按街道和区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的一次(件)加2分;市委市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推广的加3分;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推广的加5分。均以表彰文件、证书、权威书面发布为加分依据。五是获得与工作相关且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获证当年加0.5分。六是个人发表的正面宣传社区、街道的文章在武隆网、手机报、武隆报刊载的,每篇加0.1分,最高不超过2分;在重庆日报、华龙网刊载的,每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的,每篇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七是全勤的加2分。同一类型只按上限加分。
(四)否决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违纪行为受纪律处分或者纪律处理未到期的;二是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差,被街道通报批评或影响街道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的;三是被媒体曝光、上级督查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优秀名额
考核等级认定与所在社区年终考核结果相结合,社区获一等奖的优秀名额3人,二等奖的优秀名额2人,其余社区优秀名额1人。
四、其它
(一)各社区制定对公益岗、网格员的具体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参照对社区专职干部的考核,按季度上报考核分值,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一并通报。
(二)如在管理过程中遇到本规定中未明确列入的情况出现,或国家、市、区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新的调整,将按照现行或调整后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芙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芙蓉街道2020年度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分值表
附件
芙蓉街道2020年度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分值表
序号 |
1 . 党风廉政建设 5 分 |
2 . 基层组织建设 12分 |
3 . 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 5 分 |
4 . 文旅工作 1 分 |
5 . 武装及退役军人工作 2 分 |
6 . 统战工作 1 分 |
7 . 妇联工作 1 分 |
8 . 团建工作 2 分 |
9 . 社保工作 5 分 |
10 . 民政残联工作 5 分 |
11 . 卫生和计生工作 5 分 |
12 . 财务运转 2 分 |
13 . 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 5 分 |
14 . 平安稳定 5 分 |
15 . “五创”工作 10分 |
16 . 重点工程 6 分 |
17 . 建设管理与“两违”整治 5 分 |
18 . 小区规范管理 6 分 |
19 . 经济发展与统计工作 5 分 |
20 . 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 5 分 |
21 . 临时性工作 5 分 |
22 . 舆情工作 2 分 |
23 . 民主测评 |
24 . 一票否决事项 |
25 . 加分事项 |
26 . 减分事项 |
合计 | ||
1 |
中路社区 |
总分(120) |
5 |
12 |
5 |
1 |
2 |
1 |
1 |
2 |
5 |
5 |
5 |
2 |
5 |
5 |
10 |
6 |
5 |
6 |
5 |
5 |
5 |
2 |
20 |
||||
2 |
西路社区 |
总分(120) |
5 |
12 |
5 |
1 |
2 |
1 |
1 |
2 |
5 |
5 |
5 |
2 |
5 |
5 |
10 |
6 |
5 |
6 |
5 |
5 |
5 |
2 |
20 |
||||
3 |
中嘴社区 |
总分(120) |
5 |
12 |
5 |
1 |
2 |
1 |
1 |
2 |
5 |
5 |
5 |
2 |
5 |
5 |
10 |
6 |
5 |
6 |
5 |
5 |
5 |
2 |
20 |
||||
4 |
东路社区 |
总分(120) |
5 |
12 |
5 |
1 |
2 |
1 |
1 |
2 |
5 |
5 |
5 |
2 |
5 |
5 |
10 |
6 |
5 |
6 |
5 |
5 |
5 |
2 |
20 |
||||
5 |
南溪社区 |
总分(120) |
5 |
12 |
5 |
1 |
2 |
1 |
1 |
2 |
5 |
5 |
5 |
2 |
5 |
5 |
10 |
6 |
5 |
6 |
5 |
5 |
5 |
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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