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政务管理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级相关工作规定,拟定并贯彻实施区内的对应性政策、制度等。
2.负责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相关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再造和业务指导,协调指导区级审批权限向基层下放。
3.负责对本级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的调整、变更、取消、合并、简化,负责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管理。
4.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政务管理服务工作。
5.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效能督查、绩效考核工作。
6.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统筹协调全区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的规划建设、推广应用、运行维护、监督考核,推进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服务融合;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网络、数据库及新媒体的维护及审批信息汇总、上传、发布及网络配置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与重庆市武隆区大数据发展应用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武隆区大数据发展应用管理局负责统筹推动渝快政、渝快办等数字重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区政务办负责渝快办运行管理。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区政务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电子政务科、督查科、基层指导科。核定区政务办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6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9.4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9.0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87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2.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6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1.7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9.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9.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3.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58万元,比2025年减少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4万元,比2025年增加19.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和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调增,主要用于保障8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1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30.64万元,比2025年减少29.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结合财力状况和工作实际从严从紧安排6个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房屋租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快递跑”业务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94万元,比2025年减少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94万元,比2025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44万元,比上年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6个金额1030.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澜 联系方式:023-7782001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