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01659M/2018-00003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委发〔2018〕20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 [ 成文日期 ]
  • 2018-05-03
  • [ 发布日期 ]
  • 2018-05-0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政务办
  • [ 有性 ]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日期: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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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影响我区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打造诚信透明、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要求,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着力打造“软”“硬”结合的营商环境,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区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将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深化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二)围绕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事项审批、缴费纳税、水电气报装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清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施策,着力解决。

(三)遵循市场规律,强化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依法治区理政,打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主要任务

对标对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相关要求,以依法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减税降费为硬指标,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运行成本,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生活办事增便利。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完善市场准入清单制度。以国务院、市政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指导,全面清理阻碍市场主体进入的门槛和壁垒,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全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的行业、领域。厘清准许市场主体进入的用地、环保、技术、安全及水电气利用等标准。通过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户外广告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面对外公开。(区发改委牵头,区编办、区工商局、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限于2018630日前完成)

2.深入推进审批事项“瘦身”。对2017年已公布的319项(小项)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重点再清理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及时对外公布,建立数据库,统一编码,动态调整、管理。建立新增、修改、取消审批事项专项审查机制,坚决杜绝擅自设定、增设条件、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的行为。(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委、区行管办、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限于2018531日前完成)

3.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速。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科室集中整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充分授权,实现现场审批率达80%以上。全面分类清理审批事项中相近或相类似环节、材料、印章等,分类整合资源,力争实现“一单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勘查”“一章审批”“一证覆盖”“一档归并”,简单类证照1个工作日办结,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压缩一半以上。优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将未入驻的税务、消防、水电气讯等公共服务部门全部入驻,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行政服务中心分类编制服务指南和各审批事项流程图,全面张贴并免费发放,所需资料以“二维码”的形式全面公开并提供免费下载。全面推广工商“容缺受理”机制,对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欠缺的申请容缺受理,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时补齐材料即可完成审批。积极推行“不见面”送达,申请人申请审批时自愿留下收件地址,办件结果将免费按地址送达。(区编办、区行管办牵头,区工商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限于2018630日前完成)

4.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已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工商登记后置事项目录清单并全面公开,按照“能取消则取消、能备案则备案”的管理方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托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开通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工商登记业务全部入网,将注册登记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实现当日办结率达90%以上,3日办结率达100%,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并全面推广,做到工商登记“零跑腿”。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编制简易注销流程并全面公开,规范、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区工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分工负责,限于2018630日前完成)

5.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制定《武隆区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武隆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全面公开。完善投资项目“四段式并联审批”制度,对投资项目在企业设立、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用地和基础建设四个阶段,实行“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回复”,力争将各类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一半。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代办队伍,对投资项目的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区发改委牵头,区编办、区行管办、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快捷办理不动产登记制度。清理各种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流程、费用标准、办结时限等事项清单并全面公开,编制服务指南并免费发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坚决做到登记事项“零差错”,服务质量“零投诉”,承诺期限内办结率达100%。(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构建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于一体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网上网下融合,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快递送达”的办事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逐步实现政务中心能办的事项网上能办,力争政务服务网年办件率达50%以上。(区行管办牵头,区政府办、区党政信息化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不需要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编制目录清单并全面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已出台的政策加大落实力度,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两单一图”全面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区党政信息化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1.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公开“全程网上办”清单,实行“一表清”“一票清”,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大力推行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缴税方式,方便市场主体缴税。(区财政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及区级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和优化收费服务。认真落实取消、停征、调整3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继续清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定期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完善以票控收制度。依法调低相关费率,降低市场主体用能、用地、用网、消防、卫生防疫、物流等各方面成本。(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及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管理。在清理并公布的5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基础上,再次清理并及时公布,凡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设定弹性幅度,严厉打击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行为。建立中介红黑榜机制,每月公布流程清晰、服务优质、结果快速的红黑名单,供市场主体对比选择,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中介服务环境。(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诚信温馨的人文环境

1.增强亲商重商意识。把支持和服务好企业生产经营作为抓产业建设、扶实体经济的鲜明导向,大力提升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主要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实行每月定期走访重点企业,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坚持不懈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大企业带动大产业,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支持发展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中小微企业,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存量企业优化提升,不断壮大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区发改委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公共服务受益面。对投资或创业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其居住地就近优先安排就读,享受本学区学生同等待遇。指定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作为投资或创业人员的医疗保健定点单位,指定专门科室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开联系电话,建立急诊绿色通道。由投资或创业人员所在社区服务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管理。(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教委、区卫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制定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出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保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武隆英才”“十百千工程”“筑巢引凤”工程,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并适时修改不合时宜部分。完善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有效机制。(区人才办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及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依托“信用武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武隆)平台,深化部门间信息、数据实时共享与传递,建成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平台。全面推行“黑名单”制度,每月通过电视台、广场大屏幕、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公布企业、个人“黑名单”,让失信企业、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区发改委牵头,区法院、区工商局、区公安局、人行武隆支行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征信系统平台,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机关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等必须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登记制度。不同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一并完成的,由区有关行政机关实施合并或联合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合并进行,减少检查次数。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区发改委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工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总结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经验,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探索建立全区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机制。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区编办牵头,区旅发委、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制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由区司法局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不断强化社会矛盾化解,重点解决金融、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区委政法委牵头,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功能完善的要素环境

1.建立重点项目土地供应机制。完善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按照统一征用、统一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盘活国有存量土地。优化重点项目土地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依法缩短土地出让公告时限,将公告时间由30日缩短为20日。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供后用地情况的全程监管。(区国土房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生产要素保障。加快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形成内畅、外联、互通的综合交通网络,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园区、管委会“七通一平”和文化、教育、卫生、商贸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完善水、电、气、讯的端口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及时通水、通电、通气、通讯。由区党政信息化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专题栏目,依托大数据平台,全面收集、汇总我区环境、资源、产业业态、人文风貌等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并对外公布,让投资者通过专题栏目就能全面了解武隆的基本概况。(区发改委牵头,区经信委、区交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到2020年,力争新增1500个停车位,新建和完善68个农贸市场,改造主干道、车站、码头、公园、景区的公厕,提档升级,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智慧城市管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发APP系统,实现城市停车场、商贸等城市公共信息的共享与智慧管理。完善村庄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居住、饮水、出行、用电等项目建设,实现186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重点打造23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5个美丽宜居村庄、20个绿色示范村庄和45个国家传统村落,有序推进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区城乡建委牵头,区城管局、区环保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深化“助保贷”银政合作模式,发挥政府出资为企业融资增信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3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1000万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作用。制定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激励机制,调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的积极性。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担保机构为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5%。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区财政局、人行武隆支行、区银监办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意识。充分认识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树立重商亲商的意识。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确保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二)强化工作落实。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从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7个核心评价指标入手,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等核心内容,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由区行管办收集各部门所有流程和资料,并制成“二维码”全部予以公布。

(三)强化绩效考核。将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制订专项督查方案,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区行管办要制定有奖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窗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停职,经查实后按规定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区督查室牵头,区纪委〔监委〕、区行管办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评议活动。广泛开展企业评部门、下级评上级、群众评政府活动,积极开展人大工作评议、政协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纳入对部门和干部的考核体系。将对我区市属单位的评议结果抄报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区行管办牵头,区督查室、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推广。要构建全社会共同缔造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战略谋划、项目建设、效果评价,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区行管办、区工商局、区编办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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