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5311399N/2024-0006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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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二)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道路运输扬尘、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侵占城市道路违规停放车辆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八)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执法职能。

(九)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城市管理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及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一)承担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0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法制科、应急与事故调查科、广告绿化执法大队、道路扬尘执法大队、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江南大队、江北大队、旅游度假区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36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9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4.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94.3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80.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增加113.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9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1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8.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94.3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4.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30万元,比2023年增加69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0万元,比2023年增加694.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才开始独立编制预算,以前年度都纳入区城市管理局统一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90万元,比2023年增加4.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4.90万元,比2023年增加4.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才开始独立编制预算,以前年度都纳入区城市管理局统一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9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9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24年才开始独立编制预算,以前年度都纳入区城市管理局统一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邹毅   联系方式:023-7772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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