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2745311399N/2020-0091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武隆支行来函维修房屋外墙拆除灯饰工程的复函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武隆支行来函
维修房屋外墙拆除灯饰工程的复函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武隆支行:
我局已收到贵行《关于房屋外墙维修拆除灯饰工程的函》(农银武函【2020】6号),现将相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贵行在房屋外墙维修过程中须实施保护性施工以保证施工范围内市政设施(含楼宇外墙灯饰)安全完好。
二、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的贵行须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或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赔偿。
三、贵行在施工前须到区城管局财务科缴纳保证金,待我局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