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5311399N/2020-00906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城管发〔2020〕4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性 ]
关于开展武隆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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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

关于开展武隆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86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8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城市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计划用3年时间(2020-2022年),以级补助资金为引导,推进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提升收运处置能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施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发展,健全完善日常管护、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验收成果2020年,全区建成3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续建8个,新建22个),巩固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村组覆盖率达90%。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乡镇(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 ,“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处理”,“农户分类、村组收集、村组处理”等多种模式,健全完善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种处理模式均应达到环保要求,不能产生二次污染。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

(二)配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统筹谋划乡镇(街)、行政村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布局。全区现有8座垃圾中转站,相邻乡镇可共共享,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临时转运站。要普及密闭或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适当增加车辆数量,提高收运能力。要按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自然村组覆盖90%地目标,建设村内垃圾收集点,配齐垃圾箱(桶)、村内垃圾收集车。要强化终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置工艺,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建设垃圾收运处置队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招聘、村组自行选聘等方式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队伍,并优先考虑具备作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低收入人员。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招标专业保洁公司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强化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保洁人员队伍业技能和整体素质。

(四)探索垃圾分类新途径。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根据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原则,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沤肥池”、“阳光堆肥房”、“机器成肥”等厨余垃圾综合利用模式;探索建立“垃圾换物超市”、“垃圾积分银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镇街乡、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开展可回收物定点定期回收,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三、资金使用

市级补助资金分配主要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绩效、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情况以及垃圾治理效果等因素,同时兼顾乡镇(街)本级投入情况、农村常住人口、行政村(自然村)数量等客观因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维护。村内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和维护,垃圾箱(桶)的配备、维修和更换,以及垃圾收集点附近的药物喷洒消杀除臭费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村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村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沤肥池”、“阳光堆肥房”等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三)村内清扫保洁补助。村内清扫保洁人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购置扫帚、铁铲、垃圾收集手推车、作业服、手套等必要的劳动工具费用,以及村内垃圾收运车燃料补贴。

(四)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以奖代补、宣传教育等费用。

四、工作组织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示范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监督指导,会同财政局制定完善示范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抓好区级工作自评;区财政局负责示范工作资金统筹、拨付和监管,配合城市管理局开展示范工作;乡镇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推进示范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示范工作以乡镇(街)为主,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一定时期发挥引导作用。乡镇(街)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探索建立村民适度筹资、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三)制定工作方案。乡镇(街)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本辖区示范工作地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工作内容、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要认真核定估算本辖区示范工作所需环卫人员、设施设备配置数量及其他各项运行费用,体现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各乡镇(街)工作方案请于2020年7月底前报城市管理局备案。

(四)绩效目标评价。示范工作绩效目标主要包括3项指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数量,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具体见附件绩效目标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为完成年度绩效目标)。2020-2022年,各乡镇(街)每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与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2019—2035年)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9〕34号明确地目标一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数量,与城市管理局下达乡镇(街)的各年度分类示范村任务数量一致;各乡镇(街)每年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必须保持100%,村组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各乡镇(街)应对本辖区示范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将根据各乡镇(街)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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