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推动烟花爆竹实名购销登记制度,请各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乡镇(街道)应急办、派出所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实名购销登记监督管理。一是区应急局牵头,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配合,对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建立台帐。二是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负责督促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对实名购销登记制度的落实,做到每次购买必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每次购买必详细登记相关信息(见附件),认真核实购买用途,确保真实性。三是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辖区派出所每月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实名购销登记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年度累计未如实登记达三次以上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纳入黑名单管理,将由应急局注销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许可证;对未严格落实实名购销登记制度导致发生涉爆案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是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供销社每季度联合随机抽查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实名购销登记执行情况,并对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及派出所每月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烟花爆竹实名购销登记家喻户晓。一是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及辖区派出所将烟花爆竹实名购销登记工作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至每户每人,做到人尽皆知、人人遵照执行。二是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定并落实烟花爆竹实名购销登记的醒目标志张贴在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
三、及时有序核查处置异常情况。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购买人员形迹可疑(如神色慌张、行为异常、精神状态异常等可疑人员购买)、一次大量购买(一次购买烟花爆竹共计5件及以上)、多次重复购买(一周内重复购买三次及以上)、跨区域购买(批发点跨省市、区县;零售点跨乡镇购买)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应急办及辖区派出所。应急办及辖区派出所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针对购买人及用途开展联合核查、处置工作,对利用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对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扣押、收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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