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从今年9月起到12月,我区开展居民医保高血压病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工作。
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参保人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签约服务人数,高血压、糖尿病分别按30元/人·月、70元/人·月的人头标准支付给签约医疗机构(处方外购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签约医疗机构承担)。医保基金对签约医疗机构实行按月结算、年终考核清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质量指标管理实行单独考核。同时加强与公共卫生、慢病预防、家庭医生签约等有效衔接,做到对疾病早期干预,使医疗保障从疾病治疗进一步覆盖到健康促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截至目前,我区有23573人次高血压病和糖尿病患者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签约,签约后享受免费的药物治疗和健康管理。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