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相关规则。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健全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医保局要建立与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下属副处级单位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为全区参保职工、参保居民提供医疗和生育保障服务;
2.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每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筹资工作;
3.负责统筹拟订全区医疗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等;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处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根据服务协议承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稽核、监督和检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对违反服务协议的“两定”机构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查询等工作;
7.承担按规定审核拨付医疗保险费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承担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9.承担医疗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各类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10.承担全区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管理和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11.承担全区医疗救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12.承担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未缴、欠缴医疗保险费等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13.承担参保单位、个人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工作,宣传医疗保障各项政策,为参保单位、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14.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相关规则。
1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1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区医保局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一正三副,5个内设科室,5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待遇保障服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监督执法科。2022年年末在职职工9人,较上年度增加1人,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所属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参保征缴科、医疗保险待遇科、基金结算支付科、基金监督管理科、医药服务管理科。2022年年末在职职工15人,人数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新调入1人,退休1人,现有退休人员4人。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91万元,支出总计9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64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按196元/人进行资助,2022年度按100元/人进行资助;二是2021年度使用结转结余资金49.59万元,2022年未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05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按196元/人进行资助,2022年度按100元/人进行资助,导致项目收入相应下降;二是2021年度使用结转结余资金49.59万元,2022年未使用结转结余资金。9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9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87.14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按196元/人进行资助,2022年度按100元/人进行资助,导致项目支出相应下降;二是2021年度结转资金4.5万元,财政进行了业务调整,归集上缴资金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54万元,占49.8%;项目支出497.45万元,占5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资金“2020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4.5万元,财政进行了业务调整,归集上缴资金4.5万元,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1.64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按196元/人进行资助,2022年度按100元/人进行资助;二是2021年度使用结转结余资金49.59万元,2022年未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05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按196元/人进行资助,2022年度按100元/人进行资助;二是2021年度使用结转结余资金49.59万元,2022年未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7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根据武隆涉农统筹整合办发〔2022〕1号文件支付2022年武隆区脱贫人口医保参保资助328.17万元,根据武委办〔2022〕33号支付2022年武隆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医保补助17.5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14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按196元/人进行资助,2022年度按100元/人进行资助,导致项目支出相应下降;二是2021年度结转资金4.5万元,财政进行了业务调整,归集上缴资金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7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根据武隆涉农统筹整合办发〔2022〕1号文件支付2022年武隆区脱贫人口医保参保资助328.17万元,根据武委办〔2022〕33号支付2022年武隆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医保补助17.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结转资金4.5万元,财政进行了业务调整,归集上缴资金4.5万元,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96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减少18.2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万元,因征收工作由医保部门征收转为地税部门征收,没有进行支出由财政回收统筹安排。
(2)卫生健康支出566.4万元,占5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因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款人均参保资助金额而下降。
(3)农林水支出345.7万元,占3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武隆涉农统筹整合办发〔2022〕1号文件支付2022年武隆区脱贫人口医保参保资助328.17万元,根据武委办〔2022〕33号支付2022年武隆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医保补助17.5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工人数与2021年持平,人员经费无较大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8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在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网络租赁费等费用性支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有费用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66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支出21.38万元,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21.38万元,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医保基金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6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费用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支出。
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主要用于渝东南片区联组检查工作、市医保局到我区开展检查、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费用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形势有所缓解,本年度医保基金渝东南片区联组检查、市医保局检查和调研工作次数增加、人次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缩短了医保政策培训的相关会议时间,减少了会议用餐。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外出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8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在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网络租赁费等费用性支出严格控制,2022年我单位对原文旅委划拨车辆进行了报废处置,导致资本性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无纸化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及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696.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区医保局所有项目资金使用用途明确,确保了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所有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等级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详情请见附件3。
2.有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对开展的七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萍
联系电话:023-7771685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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