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对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负责度假区政府工作的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和指示;牵头解决度假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 组织拟订度假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等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度假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3.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土地申报、征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度假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度假区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 负责度假区城市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5. 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内涉及乡镇党委政府、区级部门设立分支机构和国有企业为度假区建设服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参与度假区建设管理工作。
6. 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仙管委内设“一办五科”。即内设机构共6个: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事业科(应急管理科)、规划用地科、招商投资科、项目管理科、城市管理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委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是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本委属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下属2个事业机构: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支队、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环卫所,纳入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统一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20080.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1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8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8.7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5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2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20080.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0.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0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73万元,比2021年减少191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73万元,比2021年减少8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和公用经费调减,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18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财政与本委结算体制安排,暂未预算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181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财政与本委结算体制安排,暂未预算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1年减少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1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范围,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委保有2辆在编在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3.35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委2022年无项目预算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吕婷婷 联系方式:023-777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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