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县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16年2月。2016年12月武隆撤县升区,我委更名为“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对白马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具体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度假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2. 负责编制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度假区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编制度假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规划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度假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的征用、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和建设环境的监督管理等。
4. 负责度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为度假区建设服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
5. 负责度假区旅游规划设计、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处理等。
6.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度假区内自然和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
7. 承担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度假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 负责度假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9. 按照区政府授权或区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
10. 负责度假区财务核算、收入管理和度假区内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11.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事业编制机构2个(即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生态保护中心),所属事业机构未独立核算,独立核算的机构只有管委会本级1个。内设5个机构:党政办公室、产业发展科、项目建设科、保护管理科、招商宣传科。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委核定编制人数35人,其中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公务员编制人员12人,重庆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6人,重庆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生态保护中心事业编制人员7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实有在岗职工27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员23人。在编公务车辆2辆。
1. 党政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年度综合计划、总结及有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参与研究和制定度假区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公文处理及交办任务的督办、会议组织、信息简报、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国家安全、通讯收发;负责机关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会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计生、扶贫等工作;负责印章、档案和值班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管委会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产业发展科。负责度假区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调查和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度假区总体规划、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各种规划的编制、监管和评估,负责支撑规划编制所必需的地形图测绘、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审核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由区级部门(企业)实施的度假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运行保障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 项目建设科。负责度假区年度投资建设任务管理;负责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及报批管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及设施农用地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及报批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包括土地报批资料、土地出让资料、土地出让成本测算、土地招拍挂成交金额发票等内容并移交办公室存档;负责土地征收、流转租用、房屋拆迁协调工作;责各乡镇年度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统筹、协调(流转)拆迁工作任务下达、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土地房屋征收(流转)和拆迁安置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流转用地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征收(流转)拆迁经费预拨审批、报(冲)账审核工作;负责度假区的管(杆)线搬迁工作;负责配合督促居民安置点用地流转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监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 招商宣传科。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落实招商引资任务;负责招商落户企业协议履行、绩效评估;负责度假区宣传工作,策划、组织节事活动;负责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 保护管理科。负责规划区内自然生态、景观资源和环境保护巡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两违”建设巡查协调工作;负责对度假区内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安全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度假区、景区等级创建工作;负责度假区市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度假区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96.92万元,支出总计3,69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4.64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及债券项目款。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69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4.64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及债券项目武隆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6.92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9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64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本年度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结款项目增多。二是新增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划拨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02万元,占20.4%;项目支出2,145.89万元,占79.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万元,增长27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债券项目武隆区白马山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6.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34.64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及债券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4.64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及债券项目武隆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2.41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及债券项目武隆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64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本年度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结款项目增多。二是新增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款划拨9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2.41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结款项目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万元,增长27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债券项目武隆区白马山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新增项目文化项目建设1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67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5.99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900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中央资金污水处理项目9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600.49万元,占5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55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调整,未能按期完成等。
(6)住房保障支出22.77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2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有所调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社会保障发放等。公用经费9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和劳务费增加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9.64万元、印刷费1.56万元、水电邮费15.36万元、物业管理费1.02万元、差旅费4.78万元、维修费8.6万元、租赁费7.01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劳务费6.67万元、委托业务费14.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1万元和办公设备购置2.8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7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由于本年疫情逐渐缓解,与外单位的接待往来增多,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逐渐缓解,与外单位的接待往来增多,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向市级汇报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对公务用车加油及保养维修等费用做好日常监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8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租用车辆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建工集团等外来单位考察度假区的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二是由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3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1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缓解,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集中培训机会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本部门的办公费9.64万元、印刷费1.56万元、水电邮费15.36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和劳务费等支出增加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9%。主要用于采购白马山勘查设计费用及白马山运行项目经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开展了整体目标绩效自评,并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3417万元;本委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目标绩效自评完成较好,得分92.5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2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基础信息完善 |
1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评分要求: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 ||||||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过程 |
预算执行(12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2分;100%>结果≥90%,得1.5分;90%>结果≥80%,得1分;80%﹥比率≥60%的,得0.5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0.5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比率≤3%的,得2分;3%﹤比率≤10%的,得1分;比率>10%的,得0分。 |
0 | ||
结转结余率 |
2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预算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比率≤5%的,得2分;5%﹤比率≤10%的,得1分;10%﹤比率≤15%的,得0.5分;比率>15%的,得0分。 |
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0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3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5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5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 ||||||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 ||||||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2.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
资产管理(4分) |
资产管理安全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2 | |
1.资产保存完整; | ||||||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 ||||||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 ||||||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
2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基础设施建设 |
13 |
1.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合格率=(基础设施总建设量/基础设施建设合格数)*100%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5分。 |
10 |
2.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不超过每月1次 | ||||||
3.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达标率=(基础设施维修总数/维修达标数)*100%,反映和评价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程度 |
比率≥85%的,得5分;85%﹤比率≤70%的,得3分;70%﹤比率≤55%的,得1分;比率<55%的,得0分。 |
3 | ||||
度假区市政管理 |
6 |
每月对度假区市场经营者进行培训,宣传经营安全和整治违规经营情况 |
全部符合得6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3分。 |
6 | ||
对违规标识标牌进行、不规范门店招牌、临时横幅标语及时清理,发现一例清除一例 | ||||||
2 |
度假区垃圾清运是否日产日清 |
达到或超过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完成数量/目标数量)*100%比例计算得分。 |
2 | |||
度假区旅游综合管理 |
4 |
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 |
全部符合得2分,不符合的扣2分。 |
4 | ||
疫情防控登记检查普及率(景区疫情防控登记检查人数/景区总人数)*100% |
达到或超过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完成数量/目标数量)*100%比例计算得分。 | |||||
度假区宣传培养工作 |
10 |
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12次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
10 | ||
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继续教育能力培训3人 | ||||||
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活动7次 | ||||||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次 | ||||||
进行党性教育,开展党课工作12次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推动度假区建设 |
10 |
推动招商项目签约达2个以上,签约金额50亿元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5分。 |
10 |
社会效益 |
提升度假区品质 |
5 |
提升度假区服务游客水平达20%及以上=(今年游客数量-去年游客数量/去年游客数量)*100% |
达到或超过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完成数量/目标数量)*100%比例计算得分。 |
5 | |
生态效益 |
度假区生态维持度 |
5 |
维持度假区优良天数≥360天 |
达到或超过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完成数量/目标数量)*100%比例计算得分。 |
5 |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度假区知名度 |
10 |
.各宣传平台信息阅读量达30万及以上 |
达到或超过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完成数量/目标数量)*100%比例计算得分。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度假区游客满意度 |
5 |
度假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5分。 |
5 | |
小计 |
- |
- |
92.5 | |||
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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