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207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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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07年4月,2012年6月,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委更名为“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武隆撤县升区,我委更名为“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对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度假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度假区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度假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规划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度假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的征用、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和建设环境的监督管理等。

(4)负责度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为度假区建设服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

(5)负责度假区旅游规划设计、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处理等。

(6)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度假区内自然和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

(7)负责度假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8)承担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度假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9)按照区政府授权或区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

(10)负责度假区财务核算、收入管理和度假区内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度假区内城建、国土等区级部门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我委下设事业编制机构2个(即度假区行政执法支队、度假区环卫所),所属事业机构未独立核算。

(2)我委设置了8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财务统计局、经济社会事业局、国土规划建设局、投资促进局、旅游文化局、市政环保局。

核定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35人。

(3)2018年末实有在岗职工38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人员6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

(4)现有在编公务车辆1辆。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要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增加或加强以下职责:

1.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

(1)负责度假区党的工作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决度假区定党内工作的重大问题。

(2)负责度假区内党的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负责度假区内宣传、统战、政法、群团工作;负责度假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度假区内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对驻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1)负责度假区政府工作的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和指示;牵头解决度假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订度假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等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度假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3)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土地申报、征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度假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度假区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度假区城市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5)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内涉及乡镇党委政府、区级部门设立分支机构和国有企业为度假区建设服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参与度假区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是机构调整情况。

1.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

(1)整合党政办公室、财务统计局、经济社会事业局、国土规划建设局、投资促进局、旅游文化局、市政环保局。

(2)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事业科(应急管理科)、规划用地科、招商投资科、项目管理科、城市管理科,主要职责分别是: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务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国家安全、退役军人、老龄工作、纪律检查、督查考核、政策研究、舆情管控、网站管理、信息简报、精神文明、政务值班、通讯收发、公文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保福利、资产管理、食堂管理、车辆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科(应急管理科):负责编制度假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经济调研、经济数据统计、经济形势分析、起草经济综合文稿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内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科技等各类社会事业发展;负责度假区内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政法平安、司法事务、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完成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用地科:负责编制度假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各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组织协调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杆线拆迁、林地耕地报批、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招拍挂等工作;组织协调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完成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商投资科:负责招商宣传和招商接待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储备、策划、包装;负责招商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和解除,对招商项目落地建设、投资数据统计、投资协议履约、优惠政策兑现等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服务;完成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管理科:受委托代办各项建设行政审批手续,监督企业合法开展建设;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度假区工程招投标监督、建筑施工安全、民工工资清欠等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完成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管理科:指导和监督度假区市政设施维护和停车场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环卫作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度假区水源地保护、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内涝防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规占地、违规搭建等行为;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绿化验收工作;完成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

(1)增核区仙管委机关行政编制4名。

(2)核减区仙管委副主任职数4名(其中兼职职数3名),减核科级领导职数12名。调整后,区仙管委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我委不涉及单位性质和结构调整,也就不涉及财务方面的调整问题。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183.41万元,支出总计19,183.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9.34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征地拆迁支出14715.88万元,占比76.71%,比上年增加了12019.3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183.4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119.34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度假区新引进了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招拍挂的土地面积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用于征地拆迁方面的财政拨款收入也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83.4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18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9.34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是14715.88万元,占比76.71%,比上年增加了1201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53万元,占3.78%;项目支出18,458.88万元,占96.2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18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9.34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度假区新引进了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招拍挂的土地面积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用于征地拆迁方面的财政拨款收入也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8.43万元,增长58.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度假区土地征收及整治经费4500万元以及戴斯大卫营债权担保执行费用853.85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8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9.34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0254.83万元,用于项目的支出增长了1.42倍,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715.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019.34万元,是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度假区新引进了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招拍挂的土地出让面积增加,相应的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也增加,本年度用于征地拆迁支出14715.88万元,占比76.71%。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77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上涨, 社保基数调高了,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1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2万元,下降14.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因人员变动调出了5人,医疗保险方面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19,037.78万元,占99.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62.88万元,增长58.98%,主要原因是用于征地拆迁支出14715.88万元,由于年中引进招商投资企业,用于招拍挂的土地需求量增加,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就相应增加,因而追加了征地拆迁方面的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3.16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5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职工基础工资上调,绩效工资也有所上浮,相应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也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46万元、津贴补贴91.63万元、奖金9.06万元、绩效工资126.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6.42万元、住房公积金33.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91万元。公用经费14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6万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不铺张,办公用品不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59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03万元、电费2.76万元、邮电费13.83万元、差旅费56.8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9.48万元、培训费4.15万元、公务接待费6.48万元、工会经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4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4.83万元,增长156.23%,主要原因是度假区新引进了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招拍挂的土地出让面积增加,相应的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也增加,本年度用于征地拆迁支出14715.88万元,占比76.71%。本年支出18,4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4.83万元,增长156.23%,主要原因是年中引进投资企业,土地需求量增加,用于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就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把控公车报销,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46万元,增长83.87%,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因公出国费用9.48万元,是本部门同志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赴瑞士德国等地进行旅游推介学习交流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48万元,一是用于本委常务副主任周大平同志,参加《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关于石桢强同志等5人赴瑞士德国进行旅游推介学习交流旅游发展规划及管理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请示》(武隆委文〔2017〕62号)的旅游推介交流活动,后因工作安排临时取消,未能如期前往,而支付的前期机票、酒店、场地租用费及签证费等不可撤销的费用共4.61万元;二是管委会主任李世科同志参加《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关于黄宗华等6人赴瑞士洽谈旅游合作项目并签署合作协议的请示》(武隆委文〔2018〕56号)的境外旅游宣传活动,产生费用4.8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4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差的车辆燃油费1.99万元、维修费2.04万元、过桥过路费0.7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提升车辆利用率,控制车辆运行成本。本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6.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度假区管委会到我单位考察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招商引资企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铺张浪费,不大吃大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了接待人次,控制接待标准,压缩费用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5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2.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59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03万元、电费2.76万元、邮电费13.83万元、差旅费56.8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9.48万元、培训费4.15万元、公务接待费6.48万元、工会经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6万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是比去年相比减少了劳务费支出45.46万元,是执法队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开支以及度假区两违建设支出聘请民工的费用,本年纳进了项目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土地房屋征收和风貌改造项目、度假区商贸配套工程项目、度假区体育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度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度假区市政设施维护及日常保洁项目、出国考察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252.48万元。对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土地房屋征收和风貌改造项目、度假区市政设施维护及日常保洁项目这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预算绩效管理的方式,基本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度假区土地房屋征收和风貌改造项目实现了征收土地512.077亩,房屋拆迁4户,坟墓搬迁4座,完成大园子、青树子,瓦厂湾、生基凼安置点风貌改造。度假区市政设施维护及日常保洁项目,对度假区约35公里道路以及公园、广场、公厕约47万平方米日常保洁,垃圾收、转运约6000余吨,对市政设施及路灯维修维护,对污水处理及雨污水管网的维修维护。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33017。

附件:仙管委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仙管委——2018年武隆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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