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07年4月,2012年6月,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委更名为“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武隆撤县升区,我委更名为“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对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度假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度假区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度假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规划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度假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的征用、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和建设环境的监督管理等。
4.负责度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为度假区建设服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
5.负责度假区旅游规划设计、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处理等。
6.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度假区内自然和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
7.负责度假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8.承担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度假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9.按照区政府授权或区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
10.负责度假区财务核算、收入管理和度假区内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度假区内城建、国土等区级部门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我委下设事业编制机构2个(即度假区联合执法大队、度假区环卫所),所属事业机构未独立核算,均由管委会统一核算。
2.我委设置了8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局)、财务统计局、经济社会事业局、国土规划建设局、投资促进局(行政服务中心)、旅游文化局、市政环保局、公安分局(在仙女山派出所挂牌设立)〉。
3.核定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40人。
4.年末实有在岗职工43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人员6人,事业编制人员37人。
5.现有在编公务车辆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委收入总计10064.07万元,支出总计10064.0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288.43万元、减少18.53%,主要原因是今年土地出让收入比2016年减少。支出减少2288.43万元,减少18.53%,主要原因是今年土地出让比2016年减少。
本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6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02万元,占28.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04.05万元,占71.58%。
本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00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93万元,占6.46%;项目支出9414.14万元,占93.54%;
本委2017年度全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6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8.43万元,减少18.53%,主要原因是今年土地出让收入较2016年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89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进程减缓,入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预算目标。
本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79.35万元,减少48.38%。主要原因是今年出让的土地比2015年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7.94万元,下降15.05%。主要原因是入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预算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86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55万元、津贴补贴40.22万元、绩效工资98.5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4.40万元、住房公积金32.15万元。公用经费182.08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5.46万元、邮电费16.81万元、差旅费51.92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委“三公经费”总额为1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2万元减少0.7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公车运行费用;三是严格把握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通讯、市内因公出行、扶贫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磨损较上年更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二是扶贫车辆方面的燃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区、县等旅游部门的考察调研,邀请企业来度假区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原因在于,本年度注重把握公务接待的范畴,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用餐的标准,一般的公务接待选择在职工食堂用餐,从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19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委人均接待费32.6元,车均维护费4.7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46万元、印刷费5.24万元、差旅费51.92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劳务费45.46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委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通用设备如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项目预算为85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度假区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城市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度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支出预算8550万元,其中:度假区征地拆迁补偿支出3100万元、市城市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1950万元、度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350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支出8550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联系方式:023-77733017
附件: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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