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将《白马山天尺坪片区农民建房现场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白马山天尺坪片区农民建房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天尺坪片区农房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秩序,改善居民点建设环境,结合天尺坪片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
天尺坪片区内取得建房审批手续的农民建房现场管理。
二、管理责任
由区白管委保护管理科统筹负责天尺坪片区农民建房现场巡查管理工作,督促白马镇做好农房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三、管理内容
主要对天尺坪片区内农民新建房施工现场建设秩序进行管理,包括农房超面积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施工现场的规范、施工安全。
管理周期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
四、管理方式及程序
(一)施工前
农户取得建房审批手续——白马镇会同保护管理科及农户进行现场查勘,对建设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管道进行施工前保护,与农户签定市政设施恢复承诺书——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交纳建房保证金(主要用于规划管控和市政设施恢复)——农户申请放线——白马镇会同保护管理科进行现场放线工作,放线内容包括建设占地红线、建筑材料堆放红线、围档搭设规范和其他临时占地红线——设立施工牌。建房者须在拟建地块显眼位置设立施工牌,内容包括审批文件、房屋的彩色效果图、建房村民姓名、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房屋建设周期(准建区还应包括风貌建设周期)、施工责任人、安全质量监管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求农户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将建筑垃圾转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弃渣场。
(二)施工过程中
1.保护管理科每周开展2次以上施工现场巡查。
2.保护管理科要对发现未按要求搭设围档、设立施工牌的农户,未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和未按要求倾倒建筑弃渣的行为立即函告白马镇,由白马镇进行停工整改处理。
3.农户在建好地梁模板后,保护管理科应联系白马镇再次进行现场复核,第一步管控超面积建设。
4.对巡查中发现农户未按要求堆放建筑材料行为的,保护管理科应立即进行制止,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函告白马镇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整改。
5.督促白马镇加强农户建房安全监管。要求农户在显眼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告知;铺架安全网等防坠落设施;严格脚手架安全管理,严防脚手架倒塌事故发生;严控施工人员施工安全,要求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者捆绑安全绳,承包单位要为施工人员购置人身意外险。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应巡查人员要立即进行制止,并立即报白马镇依法予以处置。
6.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管理科要加强对房屋风貌的管控,及时检查建设房屋层数、层高、阳台和风貌层等情况是否符合审批要求,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要及时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函告白马镇立即处置。
(三)竣工验收
农房建房完成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在清理完成后向白马镇报告,申请竣工验收。白马镇会同保护管理科对农房进行查验,主要检查损坏市政设施恢复情况、农房风貌情况、建设面积、层高和层数。对按审批规划建房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退还建房保证金。
五、考核评价
1.保护管理科应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未开展1次扣科室工作分1分。
2.保护管理科应按本制度管理流程开展好管理工作,未按流程开展工作的,扣科室工作分1分。
3.经巡查发现农户建房现场秩序混乱的扣科室工作分1分。
4.责任科室在现场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扣科室工作分1分。
5.对农房建房出现超面积建设,风貌、层高等不符合审批规划的,提交党工委会追究责任科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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