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处理全区辖区内和外县(市、区)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全区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信访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建议参考。
二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自办、联办、督办各类信访问题;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是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全区辖区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其他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级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四是负责指导全区的信访稳定协调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稳定协调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定、实施、考核;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稳定协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了解并掌握全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负责组织对全区基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基层信访部门办公条件、硬件设施的改善。
六是负责对信访稳定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稳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七是负责牵头和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我办下设办信复查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综合科4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心、重庆市武隆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91.64万元,支出总计591.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及事业单位人员超额绩效奖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9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及事业单位人员超额绩效奖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6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9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其中:基本支出536.64万元,占90.70%;项目支出55万元,占9.3%;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6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5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7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7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我办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48万元,占8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06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追加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16万元,占1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后调资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19.04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后调资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占4.7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2021年度公积金调整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2万元,增长23.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绩效资金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万元,增长75.67%,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2023年机关运转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水费、电费、伙食费、邮电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我办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办无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公务出行活动等公务车运行维护,加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从严管理公务车出行,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5.53%,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从严管理公务车出行,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各类交流考察学习交流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节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6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97.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市级相关要求对积案重新清理,增加会议次数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49.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系统轮训在武隆举行节约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水费、电费、伙食费、邮电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6万元,增长75.67%,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2023年机关运转增加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及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5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我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合理合规发生最大效益。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优。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小林023-7772238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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