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馆和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11.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2.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3.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协助做好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
14.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5.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16.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定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博物、体育、广播电视人才开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文化旅游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重庆市武隆区体育局牌子。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许可科(监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资源开发科、规划发展科、应急管理科、市场推广科、公共服务科、群体科、竞技科。下属事业单位7个:武隆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隆区文化馆、武隆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武隆区图书馆、武隆区招商服务中心、武隆区体育中心、武隆区生态文化旅游研究所。现有职工125人(其中:在职职工86人,退休职工3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515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3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2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0.4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体育活动等项目经费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年初预算数5153.6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2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2.6万元,医疗卫生85.6万元,住房保障108.05万元,其他支出62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0.4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体育活动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1.28万元,比2022年增加1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34万元,比2022年增加17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86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763.94万元,比2022年减少1.7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2.4万元,比2022年减少24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体育活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龙舟赛、户外运动公开赛等各项体育赛事活动支出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8.6万元,比2022年增加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预算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22.6万元,比2022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列错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22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358.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从而减少了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共35个项目,其中:本级项目18个,上级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63.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联系人:蔡平,联系方式:023-7782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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