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承担全区文化、遗产有关申报、推荐、调查、勘探、发掘、保护、修缮、修复、整理、鉴定、传承、研究、收藏以及利用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为区文化旅游委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重庆市武隆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心、武隆博物馆牌子。现有职工14人(其中:在职职工12人,退休职工2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2022年度新增区文化旅游委下属的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0.21万元,支出总计320.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2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其中:基本支出218.96万元,占68.4%;项目支出101.25万元,占31.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0.2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1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落实过“紧日子”举措,严控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1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74万元,占8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9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减少了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0.78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减少了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90万元,占3.1%,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有: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未购置任何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维护费、通行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区外其他单位调研检查工作等日常工作便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工作、文物安全等调研检查较上年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6人(不含陪餐人数),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7.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一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3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公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0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4个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芸 023-7777200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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