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馆和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11.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2.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3.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协助做好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
14.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5.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16.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定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博物、体育、广播电视人才开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文化旅游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重庆市武隆区体育局牌子。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许可科(监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资源开发科、规划发展科、应急管理科、市场推广科、公共服务科、群体科、竞技科。所属事业单位7个: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武隆区文化馆、武隆区文物管理所、武隆区图书馆、武隆区招商服务中心、武隆区体育中心、武隆区生态文化旅游研究所(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17人(其中:在职职工82人,退休职工3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的二级预算单位有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武隆区文化馆、武隆区文物管理所、武隆区图书馆、武隆区招商服务中心、武隆区体育中心、武隆区生态文化旅游研究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750.85万元,支出总计4,750.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65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营销经费、文化人才专项和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8.9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1.9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49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30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1,770.26万元,占39.4%;项目支出2,723.88万元,占6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76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和旅游厕所补助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50.8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7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5.79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营销、文化人才专项和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599.33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营销、文化人才专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旅游厕所项目等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9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16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营销、文化人才专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旅游厕所项目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519.71万 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营销、文化人才专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旅游厕所项目等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1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和旅游厕所补助项目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76.48万元,占8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3.58万 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营销、文化人才专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旅游厕所项目等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64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3万 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5.60万元,占2.1%,与年初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78.67万元,占1.9%,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5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7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1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人均公用经费调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1.11万元。本年收入48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34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旅游厕所项目补助、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支出39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46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厕所项目补助、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3万元,下降18.4%;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3万 元,下降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2020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任何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2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0.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4万元,下降12.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1.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文化旅游体育部门来武调研文化旅游体育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7.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2.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298批次2,3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1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人均公用经费调减。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214.3%,主要原因是区文管所召开了文物安全工作会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用于召开社会指导员培训、旅游统计培训及区文化馆、区文管所、区图书馆召开的免费开放培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1.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体育器材、旅游宣传推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及4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6项,涉及资金5323.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度绩效自评等次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2.89分,评价等级为良,文化旅游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82289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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