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30951X/2025-00076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文综罚字 〔2025〕F-5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信息 (武隆)文综罚字 〔2025〕F-5号
| 序号 |
行政处罚领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当事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机关 |
| 1 |
旅游服务领域 |
(武隆)文综罚字 〔2025〕F-5号 |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
重庆巴硒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肆拾元整(840元)。3.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20251016 |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