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6-0003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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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中心各方面工作健康发展。以维护城乡居民健康为中心,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基本医疗服务;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承担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综合管理及技术指导;在执业范围内开展家庭保健的宣教、咨询指导、随访和信息录入工作;协助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咨询和跟踪随访。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成立编制数27人,在职在岗47人,退休17人,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卫科、住院部、医务科、药房、B超室、放射科、收费室、中医理疗科、慢病门诊。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 82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 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297.55万元,2026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80.9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75.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3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297.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97.55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67.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62万元,比2025年增加8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62万元,比2025年增加80.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在职人员2人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康养费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59万元,比上年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等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事业收入政府采购6.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6年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颖   联系方式:023-7778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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