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疾控中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专门负责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结核病防治,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建设西路1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24520494627,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50人。中心融合了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三个机构职责为一体的综合防治机构,内设行政管理、疾病管理、卫生监测、结防门诊、免规健艾、卫生检验、技术管理等7个职能科室,现有在职职工47人,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21人;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32.43万元,支出总计2,332.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20万元、增长26.40%,主要原因是转入事业基金446.26万元,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177.4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2.4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7.20万元,增长26.40%,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增加和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0.42万元,占66.90%;事业收入772.01万元,占33.10%。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0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09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市级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09.19万元,占64.91%;项目支出599.55万元,占35.09%;此外,结余分配446.2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6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67万元,增长34.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7.43万元,增长82.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年中追加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市级项目经费315.2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23万元,增长19.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9.99万元,增长62.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市级项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177.44%,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市级项目结转。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0.05万元,占16.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58万元,增长133.6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7.57万元,占80.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9.99万元,增长90.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市级项目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5.36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4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1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47万元,增长344.8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上年无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基本公共卫生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疾控中心到我单位业务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2,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8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8个项目总体工作已完成。其中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共监测了疑似麻疹/风疹病例6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34例,无AFP、流脑及乙脑病例报告;学生营养监测项目完成了18所监测学校的监测指标,科学、客观、全面掌握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艾滋病防治项目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到91%,农村居民达到 84%,青少年达到94%,高危人群接受HIV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暗娼人群94%,男男人群92%,吸毒人群91%,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率98%,配偶检测比例97%,治疗覆盖率89%;传染病疫情防控项目对中医院、白云、文复、土地、凤来、双河卫生院6各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核查;对全区有乙肝、丙肝、梅毒、痢疾、肺结核病例报告的医院开展诊断准确性自查;传染病报告质量培训120余人;传染病诊断准确性培训200余人,全区共报告传染病卡片4218例;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对巷口、沧沟、庙垭、仙女镇等12个监测乡镇的278名兽医、饲养员、屠宰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布鲁氏菌病血清学检测,其中牛羊饲养员129人、兽医126人、屠宰人员23人。完成布鲁氏菌病防治培训100人,开展宣传13次,宣传对象1500人次;地方病防治项目在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群众意识明显提高,购买食用合格碘盐已成为自觉行动。公共卫生应急专项资金项目开展H7N9等新发传染病培训、每月开展次外环境检测,及时主动开展常规监测,有效掌握了我区疾病动态;健康素养项目完成了6个乡镇12个村社922人居民 健康素养监测,完成了6个乡镇8个村社400份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结核病防治项目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的遏制了结核病的蔓延;慢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完成调查问卷1042份,生物样本采集1008份,健康体检单录入1000份,心电图1006份,B超1006份,X光999份,骨密度数据1009份。慢性病监测项目开展慢性病各类监测,其中死因监测粗死亡率为750/10万,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发病率260/10万,新发肿瘤监测发病率260/10万。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对鸭江、庙垭、土坎、桐梓、后坪5个乡镇20个村监测点、100户监测户、8所中小学、20个村的土壤PH值、重金属铅镉铬及蛔虫卵的开展调查以及检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完成全区的基本情况数据、5个乡镇20个村监测点、100户监测户、20个村的土壤取样检测、8所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调查工作,调查及检测结果与去年相比,我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增加了三分之二,人口覆盖率有所提高;石桥学校群体性接种项目水痘疫苗接种562人,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接种101人,流感疫苗接种514人,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石桥苗族土家族乡学校内水痘、手足口及流感等传染病的疫情的聚集和暴发;水质监测项目 开展25个乡镇和2个街道水源类型、饮用水人口数开展调查,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对农村饮用水38个监测点的出厂水和末梢水、4所农村学校的末梢水、农村饮用水水质常规监测(面上监测)6个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加4个分散式供水的末梢水、城市21个监测点的饮用水进行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指导乡镇(社区)卫生院开展常规传染病聚集疫情报告与处置、处理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职业病防治项目全区重点职业病基础数据收集,按照市上要求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家南岸风险评估报告,完成放射场所防护检测,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地方性食品风险监测项目完成120件样品的采样及检测,真实反映我区食品安全现状;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完成全年从业人员体检10716人次,筛查出从业禁忌证67人次,有效规范预防性健康体检行为,防止疾病传播。
2.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
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772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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