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医疗机构开展静脉输液备案工作的通知》(武卫发〔2023〕101号)。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