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卫健办:
现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5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及时传达学习
请各街道(乡镇)及时将本文传达到辖区各村(社区)计生干部,必要时可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同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以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强对村级计生业务日常指导,加强全面三孩及配套生育支持政策的社会正面宣传。
二、做好工作衔接
渝卫办发〔2021〕59号对全面三孩政策形势下,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口径、申办地点、办理途径、登记时间及证件材料等要求作出了较大调整,这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便民高效的原则。当前正处于新旧政策实施过渡期间,请各街道(乡镇)严格执行市上的统一规定,确保计生业务工作不断档、不推诿、不乱套,确保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准确、及时、规范。
三、强化工作责任
今后,我委将基层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等业务的群众有效投诉,纳入计生年度考核日常跟踪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超期办理、擅自增加材料、相互推诿、群众多次跑路等情况,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等处理。
本通知实施中的特殊问题,请及时逐级向上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59号)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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