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散葬烈士墓保护范围的通知
日期:2025-12-22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关于公布散葬烈士墓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驻武部队,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征求相关单位无异议后,现将武隆区散葬烈士墓的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散葬烈士墓保护范围划定情况

1.吴金成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凤山街道杨家村杨家井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吴金成烈士墓占地面积为4㎡,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东延伸1米为界,南延伸1米为界,西延伸1米为界,北延伸7.7米为界。

2.杨忠国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凤山街道蒲板村铁炉湾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杨忠国烈士墓占地面积为4㎡,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东延伸1.2米为界,南延伸1.3米为界,西延伸0.3米为界,北延伸1.3米为界。

3.冯志清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芙蓉街道黄金村西郊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冯志清烈士墓占地面积为3㎡,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东延伸0.2米为界,南延伸0.7米为界,西延伸0.7米为界,北延伸0.6米为界。

4.栾崇良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羊角街道新坪村道角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栾崇良烈士墓占地面积为4㎡,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东延伸1.2米堡坎为界,南延伸0.8米堡坎为界,西延伸1.3米堡坎为界,北延伸1.5米为界。

5.黄守恩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白马镇车盘村枫香坪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黄守恩烈士墓占地面积为4㎡,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东北延伸2.5米为界,西南延伸0.2米为界,西北延伸0.7米为界,东南延伸0.6米为界。

6.罗正山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芙蓉街道青吉村鹿鸽坝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罗正山烈士墓占地面积为8㎡,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北延伸1.5米为界,南延伸11米为界,西延伸1.5米为界,东延伸1.5米为界。

7.刘康志烈士墓

地    址:鸭江镇双河园村庙岭岗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刘康志烈士墓占地面积为6㎡,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北延伸0.7米为界,南延伸0.7米为界,西延伸1.4米为界,东延伸1米为界。

8.李顺和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和顺镇弹子村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李顺和烈士墓占地面积为㎡,以保护范围拟用地红线为基准,北以灌木林为界,南延伸7.4米堡坎为界,西以灌木林为界,东以灌木林为界。

9.代荣昌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凤来镇狮子村包家冲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代荣昌烈士墓占地面积为15㎡,以保护范围拟用地范围图红线为基准,东延伸0.2米为界,南延伸0.3米为界,西延伸0.7米为界,北延伸0.3米为界。

10.郑涛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凤来镇临江村黄家弯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郑涛烈士墓占地面积为1㎡,以保护范围拟用地范围图红线为基准,北延伸0.5米堡坎为界,南延伸0.4米为界,西延伸5米为界,东延伸0.6米为界。

11.何克全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土地乡六井村新田堡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何克全烈士墓占地面积为4㎡,以保护范围拟用地范围图红线为基准,北延伸1.7米为界,南延伸1.3米为界,西延伸3米为界,东延伸1.1米堡坎为界。

12.徐泽均烈士墓

地    址:武隆区大洞河乡幸福村双龙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徐泽均烈士墓占地面积为2㎡,以保护范围拟用地范围图红线为基准,北延伸6米为界,南延伸1.2米堡坎为界,西延伸0.2米为界,东延伸0.1米堡坎为界。

二、保护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