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隆委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取得成效,我局明确了专人分管,专人落实,保证了统计局内部对此项工作的思想统一。一是完成情况。认真执行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印发《关于协助提供2023年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相关基础数据的函》,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以及区林业局等各单位的协助下,完成2023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水资源存量及变动、固体矿产资源存量及变动等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截止2023年末,全区耕地减少0.01公顷、存量5.13万公顷;水资源存量21.76亿立方米;林地总面积212158公顷;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100%。2024年年度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暂未开展,所以我区也暂未启动该项工作。二是存在问题。受部门资源管理和调查体制不畅制约,自然资源数据来源、准确性和匹配性仍存在较大问题。如土地资源三调影像与2018年末变更调查的影像精度和地类分类方式存在重大差异、林木资源相关数据滞后、水资源流出和调出量无法测算等因素,后续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和相关分析工作推进受阻。
(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统计监测情况
为及时准确反映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成效,我局将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统计资料中,及时公布相关数据。月度上,将优良天数、PM2.5浓度等监测指标纳入统计月报中,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年度上,将能源、气候等监测情况纳入统计公报和统计资料汇编,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监管提供数据基础。
(三)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推进情况
市统计局探索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开展全市碳排放数据试算并初步建立核算制度,按季度开展能耗监测预警。由于能耗核算以及能源平衡表编制所涉及的一系列指标中,区县层级所需的数据缺口很大,导致该项工作暂未推进至区县一级,因此我局暂未编制能源平衡表。为弥补这一缺失,我局加强企业能源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提升数据质量。2024年及2025年1月分专业对280余家企业开展能源统计培训,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把握能耗走势,做好数据审核,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同时归纳整理了规上工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表,规上工业综合能耗及产值能耗情况表以及规上工业水消费情况表,并于统计资料汇编中公布。2024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1.84万吨标准煤,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减少1.03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0%。2024年规上工业(不含产业活动单位)用电量18597.4万千瓦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持续落实专人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指标监测,全面反映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对重点监测企业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重点能源消耗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与市局部门的沟通,了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数据来源,建立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库。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及时提供生态环境相关指标数据,配合做好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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