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普法责任制方式 |
制定清单 |
纳入普法责任制管理 |
科室、站所:(7)个 |
二级管理机构:(0)个 | |||
年度普法目标 |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 ||
具体措施 |
1.利用职工学习会,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法治考试,及时更新考试网络系统人员,确保应考尽考,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将给予通报和考核扣分处理。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普法对象:全局职工) 2.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制宣传,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普法对象: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 3. 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和基层调研等时机,将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统计工作会议和统计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做到“四上”企业普法全覆盖。(普法对象: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调查对象等) 4.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广告宣传标语、户外广场LED液晶显示屏、法制专栏在公共场所营造统计法治社会氛围,增强法治意识。(普法对象:社会群众) | ||
特色工作 |
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6.26禁毒日”和“12.4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到社区、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向群众普及统计法。(普法对象:统计调查对象)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