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472X/2026-00017
  • [ 发文字号 ]
  • 武隆统计公告〔2026〕2号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统计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2026年第一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公告
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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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截至2026第一季度,经重庆市统计局和区统计局审批仍在有效期限内的重庆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予以公布,以便社会各界监督和查询。

经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政府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各社会单位、组织和公民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并配合调查。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属于非法统计调查,各社会单位、组织和公民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并向政府统计机构举报。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制发统计调查报表的行为,政府统计机构将依法查处。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可以通过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市官网市统计局网页http://tjj.cq.gov.cn/查阅。

附件:1. 重庆市武隆区2026第一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2. 武隆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公示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

20264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2026第一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一、经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重庆市统计局审批项目

申报单位

统计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武隆区统计局

武隆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渝统发〔2026〕7号

2029年2月

)区县统计局审批项目

申报单位

统计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

武隆统计函202337

2026 年7

、到期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申报单位

统计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武隆区统计局 武隆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渝统发〔2023〕20号 2026年2月

取消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申报单位

统计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

——

——

附件2:武隆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公示

武隆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武隆区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武隆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情况,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满足政府宏观决策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武隆区辖区范围内与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进步相关的区级部门、国有企业共38个,包括武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区级部门(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

各报表的填报对象详见“报表目录”,特殊说明详见各表。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调查内容为武隆区辖区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农业、林业、气候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金融业、卫生健康、人口事业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

四、调查频率

本制度报表按报告期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定期报表又分为季报和月报。

五、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的调查方法是重点调查,根据现有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企业已有经营数据整理填报。

六、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武隆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区级各部门(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填报。部门、企业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填报目录、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按时报送。

七、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为月报每月月后15日、20日前,季报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20日前,年报次年3月5日、4月30日、11月30日前。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表。

八、质量控制

各调查单位应当依据真实准确的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实际经营数据整理填报,与国家、市级

部门口径相同的指标,应与国家、市级部门核定数据一致。统计机构按职责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查询。

九、统计资料公布

本统计资料每年以《武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武隆区领导干部手册》《武隆统计资料汇编》等统计产品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十、统计信息共享

为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本制度取得的统计信息应当依法依规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申请共享统计信息,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目的、数据范围等,经统计部门批准后通过安全的方式提供。共享的信息仅用于申请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转给第三方。数据使用方不当使用或者造成数据泄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具体填报要求

1.当期数为当期累计数或统计时期期末数,同期数为上年同期累计数或上年统计时期期末数。

2.除特别情况,表中绝对值数据保留2位小数,增幅保留1位小数。

3.调查单位于报送时间内将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的电子件或者扫描件报送至武隆区统计局。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的目标要求,促进武隆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用水基础台账管理,建立合理的城市节水指标体系,对城市节水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统计武隆区各相关单位的计划用水量、实际用水量、重复利用水量、重复利用率、节约用水量、节水措施投资总额、用水器具数量等节水相关数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武隆区城市范围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机关法人、社会团体、产业活动单位等。

四、报送要求

相关统计单位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的专业统计人员负责节水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用水节水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相关统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节水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

五、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采用重点调查。

六、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线下调查方式,由武隆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数据由各调查对象通过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局,报送日期见报表目录和具体报表。

七、数据发布

本次调查统计得到的相关数据作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创建申报佐证材料原则上不向社会公开,将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的要求进行上报。

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芙蓉街道芙蓉西路桃花山)

电话:023-77725885

联系人:董桥文

邮箱:635339597@qq.com

本制度由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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