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调查队、普查中心: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统发〔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方式
在重点领域、重点统计专业中以“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二)时间安排
我区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安排在第三季度进行,在市统计局抽取区县之后,自行组织实施本年度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在10月20日前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扎实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2024年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武隆部门随机〔2024〕3号)要求,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1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检查对象选取
以2023年底全区“四上”企业单位库为依据,按照全市以往分配任务,确定2024年执法检查总数为15家。重点选取7个统计专业主要统计指标开展执法检查(以附件中统计指标认定统计专业为准),除已有违法线索外不得抽取近2年已被执法检查的统计调查对象。(迟报、拒报、未设置统计台账等非统计数据质量情形除外)原则上不再作为当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二)确定检查内容
1.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结合我区实际在规定范围内选取统计专业及具体检查指标,抽选专业不少于4个,各专业抽选比例及数量自行确定。同一执法检查对象检查指标不超过2个。
2.检查期别。检查期别一般为2023年年报。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项目是指统计调查报表的数据质量;一般检查事项包括“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配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等基础工作。
四、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信用认定及党纪政务责任追究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
2024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统计专业及统计指标
序号 |
统计专业 |
统计指标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营业收入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8 |
能源 |
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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