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472X/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武隆统计发〔2024〕19号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统计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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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调查队、普查中心: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统发〔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方式

在重点领域、重点统计专业中以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二)时间安排

我区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安排在第三季度进行,在市统计局抽取区县之后,自行组织实施本年度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在1020日前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扎实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2024年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武隆部门随机〔20243号)要求,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1家。

三、主要工作任务

)执法检查对象选取

2023年底四上企业单位库为依据,按照全市以往分配任务,确定2024年执法检查总数为15家。重点选取7统计专业主要统计指标开展执法检查(以附件统计指标认定统计专业为准),除已有违法线索外不得抽取近2年已被执法检查的统计调查对象。(迟报、拒报、未设置统计台账等非统计数据质量情形除外)原则上不再作为当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二)确定检查内容

1.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结合区实际在规定范围内选取统计专业及具体检查指标,抽选专业不少于4个,各专业抽选比例及数量自行确定。同一执法检查对象检查指标不超过2个。

2.检查期别。检查期别一般为2023年年报。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项目是指统计调查报表的数据质量;一般检查事项包括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配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等基础工作。

、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信用认定及党纪政务责任追究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

20248月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统计专业及统计指标

序号

统计专业

统计指标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4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额、营业收入

5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6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7

规上服务业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8

能源

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9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0

企业研发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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