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992664774/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商务发〔2026〕2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商务委
  • [ 有性 ]
关于开展2026年迎春促销·有奖发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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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6迎春促销·有奖发票活动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释放市场消费活力,提升税收管理质效,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联合在全区开展2026年迎春促销·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拉动消费增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11010:0013124:00

二、有奖发票范围

消费者于活动时间内,在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武隆区的零售不含预、餐饮、住宿、旅游、体育、娱乐、文化艺术、居民服务等行业商处消费,单笔金额达100及以上,并开具实名制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或电子),即可参与抽奖活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与抽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8.其他经税务部门认定不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

三、参与规则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进入“有奖发票”活动专区,上传购买方为个人的实名制发票信息(纸质发票需拍摄清晰完整的影像资料,电子发票可直接上传)。活动分为三期:第一期发票开具及上传时间为202611010:0011624:00;第二期发票开具及上传时间为202611700:0012324:00;第三期发票开具及上传时间为202612400:0013124:00。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共3期)每期最多可提交10张符合条件的发票每张发票仅能参与1次抽奖,重复提交无效。严禁虚开发票、恶意红冲发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有奖发票活动方式

)开奖模式

采用“即时开奖”与“集中开奖”相结合的模式,并由公证处对活动全程进行监督,确保开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综合中奖率不低于90%“即时开奖”指消费者上传发票后,系统立即启动抽奖程序(第一期因测试时间较紧,暂不开展即时抽奖);“集中开奖”指消费者完成发票上传后,在每期活动截止后集中再次参与抽奖,该环节3次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为:119日、126日、2210:00,在区融媒体中心举行开奖仪式。

(二)奖金设置

即时开奖”奖金金额随机,参与即可中奖。“集中开奖”设置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四等奖50元、五等奖10元,各奖项名额若干。

公证及公示

“集中开奖”活动分三期开展,并通过区融媒体中心相关平台进行直播,中奖结果将通过武隆融媒体中心官方平台等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中奖发票票号、中奖者身份脱敏信息、中奖奖项等。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有奖发票”活动页面,输入发票信息查询中奖结果。

奖金领取

公示结束后,银联将及时发放奖励。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通过“我的-红包”页面查看中奖红包信息,并在全区各大销售门店(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商户除外),使用云闪付APP的“收付款”或“扫一扫”功能完成消费。该红包为电子现金形式,可直接绑定银行卡,支付时将自动抵扣消费金额。

、工作要求

(一)区商务委负责“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的组织实施;区税务局负责中奖发票的校核以及税务稽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的及时拨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维护;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前期及开展过程中的宣传推广;区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引导。

(二)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吸引商家和消费者广泛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商家要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四)严禁通过虚假交易、低价高开等方式虚开发票;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信息。对存在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六、发票违法行为举报

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也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维权。

本次“迎春促销·有奖发票”活动由武隆区商务委、武隆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

2026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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