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隆委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市对区共下达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69项,除“PM2.5浓度不超过26.7微克/立方米(我区实际为28微克/立方米)”未完成以外,其余68项任务均已完成。
(二)辖区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辖区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全区空气优良天数356天,同比增加12天,优良率达97.5%,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均位列全市重点控制区第2名。辖区乌江、芙蓉江、大溪河水质稳定保持Ⅱ类,5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和2个市控水质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12个水功能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达标率达100%;土壤、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连续18年保持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零发生。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组织领导。2024年,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坚定的信念破浪前行,以昂扬的斗志开拓进取,全区各级各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任务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各类会议40余次,研究部署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客观评价力度,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质量,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2.其他专项工作情况。(1)执法监管。办理回复环境信访480件,按时办结回复率100%;执法检查企业632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95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件,罚款166.39万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磋商赔偿案件3件,涉案金额1.95万元。(2)生态转化。补充完善了《重庆市武隆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评估报告》相关内容。按照复核工作要求,编制印发了《武隆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3)生态保护与修复。“绿盾”行动核查12个点位,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1个;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53平方公里;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7公顷;全面落实河、林长制工作责任。(4)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40个乌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累计完成132个系统销号,整改率92.96%,超额完成考核下达的90%整改率任务。(5)农村黑臭水体。完成31条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消除黑臭面积约19095平方米。(6)“无废城市”建设。成功创建无废细胞60个、“武隆区无废休闲旅游区”6个,2个案例入选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突出。二是部分信访投诉问题处置难度大。三是产业能级水平有待提升。四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运行效果不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示范标杆。打表推进《关于印发武隆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武隆府办发〔2024〕27号)《关于印发<美丽重庆建设主要指标清单武隆区任务分解><美丽重庆建设“四个重大”清单武隆区任务分解(2024—2027年)>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24〕28号),一体推动“九治”,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二是赓续抓牢“督察清单”“生态报表”工作。总结复盘并提前谋划“一表一单”工作,吃准吃透上级考核细则,积极吸纳借鉴先进区县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凝心聚力把“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奋力夺取“生态高分报表”。
三是高效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强化“点对点”落实、“一对一”解决,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整改。同时,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持续深入巩固整改成果。。
四是稳步推动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细化完善《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重点工程、责任分工、目标任务等,按程序印发并推动实施,确保试点建设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五是持续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大力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大力推行移动执法应用,努力实现应用覆盖率、执法机构活跃度、执法人员活跃度“3个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快速高效办理回复群众关切,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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