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22〕1号)、《重庆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渝无废办〔2023〕1号)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创建武隆区“无废城市细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由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请涉及牵头单位收文后认真审核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12月11日16: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创建武隆区“无废城市细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张亚容,电话:77721369)
附件
重庆市武隆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创建武隆区“无废城市细胞”工作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增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和群众参与感、获得感,按照《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南》(送审稿)、《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送审稿)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适用于无废工厂、无废工业园区、无废小区、无废乡村、无废公共机构、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旅游休闲区、无废商圈、无废饭店(酒店)、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无废场馆、无废工地、无废汽车维修店、无废加油站等。通过“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践行“无废城市”理念,营造共建共享浓厚氛围、培育无废文化,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工程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主体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示范带动周边,促进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公众转变传统观念
二、创建任务
按照市无废办要求,我区2023年拟新创建11个“无废城市细胞”,2024年计划创建19个“无废城市细胞”,各具体牵头单位创建数量(见附件1),具体评估细则(见附件4)。
三、创建流程
无废细胞创建单位应承诺充分了解“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细则,按要求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创建单位认为达到创建要求后,填写承诺书、申请表、自评打分表、相关佐证材料、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材料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报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对创建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将认定结果抄送区无废办。各牵头部门择优向市直主管部门提交《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荐名单》,竞选市级“精品无废城市细胞”。
四、达标要求
各类细胞建设评估要求满分100分。在满足合法合规要求的基础上,评估得分90分(含)以上可认定为“无废城市细胞”。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细胞,评估得分85分(含)以上可认定为“无废城市细胞”:①获得过国家级或省(市)级绿色、环境、生态等命名表彰的生产生活单元;②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省(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生产生活单元;③最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的生产单元;④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条件。
五、进度安排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中,各牵头部门在12月20日前完成“无废城市细胞”验收,并将创建结果报区无废办。
附件:1.武隆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计划表
2.《“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待签发稿)
3.《“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待签发稿)
4.《“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待签发稿)
重庆市武隆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3年12月 日
附件1
武隆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计划表
序号 |
“无废细胞”种类 |
“无废细胞”(个) |
牵头部门 |
年度 |
1 |
无废公共机构(学校、医院除外) |
10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3年 |
2 |
无废学校 |
1 |
区教委 | |
3 |
无废公共机构(学校、医院除外) |
4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4年 |
4 |
无废学校 |
3 |
区教委 | |
5 |
无废旅游休闲区(A级景区) |
3 |
区文旅委 | |
6 |
无废医院 |
2 |
区卫健委 | |
7 |
无废饭店(酒店) |
2 |
区商务委 | |
8 |
无废乡村 |
1 |
区农委、区供销社 | |
9 |
无废小区 |
1 |
区建委 | |
10 |
无废加油站 |
1 |
区商务委 | |
11 |
无废工地 |
1 |
区建委 | |
12 |
无废汽车修理店 |
1 |
区交通局 |
附件2
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促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报、受理评估、认定公布、激励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无废城市细胞”是指践行“无废城市”理念,采取有效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无废工厂、无废工业园区、无废小区、无废乡村、无废公共机构、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旅游休闲区、无废商圈、无废饭店(酒店)、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无废场馆、无废工地、无废汽车维修店、无废加油站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报、评估和公布管理。
第四条 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包括市级、区县级两级“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鼓励创新细胞建设,暂无市级评估标准的细胞类型,各区县(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可组织制定评估指南和评估细则,并抄送对应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市无废办。
第五条 建设工作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示范引领、广泛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
第六条 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无废办)制定、发布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和评估细则。
第二章 申 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提交经营者签发的承诺书,自愿提出“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申请。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评估指南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并根据评估细则开展自评打分。
第九条 建设单位取得成效后,填写《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请表》和《自评打分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同时抄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无废办。
第十条 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建设单位承诺书;
(二)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请表;
(三)自评打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一)三年内涉固体废物倾倒等环境污染事件;
(二)三年内涉固体废物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被相关部门查处、勒令整改或被督查督办的;
(三)申报材料不实或涉嫌造假的;
(四)发现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三章 受理评估
第十二条 区县级“无废城市细胞”由各区县(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评估。
第十三条 对需要申报市级“无废城市细胞”的,各区县(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择优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荐名单》,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市级“无废城市细胞”评估。
市区(县)两级各部门可结合绿色学校、绿色工厂等其他创建活动开展,优化评估流程。
第十四条 各区县(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对建设单位申报市级“无废城市细胞”的意见;
(二)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荐名单。
第十五条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末前将评估结果报市无废办,市无废办视情况组织抽查。
第四章 认定发布及激励
第十六条 区县级“无废城市细胞”由各区县(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抄送各区县(自治县)无废办,由各区县(自治县)无废办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发布并命名授牌。
第十七条 申报市级“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的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并将认定评估结果抄送市无废办,由市无废办定期发布《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名单》,并会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命名授牌。
第十八条 有条件的市区(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可融合绿色创建激励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给予“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相关支持。
认定的“无废工厂”,可纳入下一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第十九条 建设完成后,若发现建设单位有本规程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由原认定单位予以撤销认定。
第二十条 市无废办将每年度组织一次市级特色、精品示范细胞评选活动,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后,市无废办开展评选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及无废办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通报表扬。
第二十一条 区县(自治县)无废办定期调度辖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无废办报送建设成效。市无废办将“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数量增长率纳入区县(自治县)年度成效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无废办组织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质量抽查。发现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移交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命名。
第二十三条 参与“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受理、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廉洁要求和责任,坚持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和规范;构成违法行为或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由市无废办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要求及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更新。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
(试行)
本指南提出了重庆市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适用范围、相关依据、术语定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分工、保障实施等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工厂、工业园区、小区、乡村、公共机构、学校、医院、旅游休闲区、商圈、饭店(酒店)、农贸市场(菜市场)、场馆、工地、汽车维修店和加油站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本指南不拟增加或改变细胞单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管理体系融合使用。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
3.《“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
5.《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22〕1号);
6.《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
7.《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8.《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渝环〔2022〕142号);
9.《重庆市“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渝发改规范〔2022〕3号);
1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
11.《关于开展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的通知》(渝无废办〔2020〕2号);
12.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三、术语定义
(一)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二)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三)无废城市细胞。
“无废城市细胞”是指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采取有效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
四、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与“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统筹开展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在理念、政策、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
示范引领,广泛参与。打造典型性强的精品细胞,以示范带动周边,促进公众和企业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理念,引导社会、企业以及公众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让“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根据各领域固废产生及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各有侧重、体现特点的建设标准。
五、建设要求
(一)基本要求。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运行中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不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二)达标要求。
各类细胞建设评估要求满分100分。在满足合法合规要求的基础上,评估得分90分(含)以上可认定为“无废城市细胞”。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细胞,评估得分85分(含)以上可认定为“无废城市细胞”:①获得过国家级或市级绿色、环境、生态等命名表彰的生产生活单元;②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生产生活单元;③最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的生产单元;④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条件。
六、建设内容
(一)组织管理。
设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设置社会公众环境问题交流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持续改进。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园区、工厂等单位应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产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构建绿色供应链。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节约原辅材料,采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应按要求进行分类,建立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地。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主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2.生活源固体废物。学校、小区、饭店(酒店)、旅游休闲区、场馆、公共机构等应推广“光盘行动”,推行绿色餐桌,引导合理消费,合理购置食材,避免浪费,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推进塑料生产、流通、消费、处置、利用全链条污染治理,饭店、旅游休闲区、商圈等应开展禁塑限塑行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采购和使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公共机构等应推行绿色办公,倡导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小区、乡村应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回收和处理全覆盖且分类回收率达到90%以上。小区合理设置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包装回收物等回收设施。城区菜市场、乡镇农贸市场视情推广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用沼气发酵、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厨余垃圾由有能力的单位统一处理。
3.建筑垃圾。小区、学校、旅游休闲区、场馆等在建设或改造过程中对标绿色建筑标准,尽量采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工地永临结合,推广“四新”应用,采取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减量措施。完善分类、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
4.农业固体废物。乡村推行“肥药两制”,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农膜使用。集成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构建农作物秸秆多元化、产业化利用体系,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建立和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定点回收和处理体系,根据相关标准将无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等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5.危险废物。小微源、生活源、实验室危险废物纳入收运体系,采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危险废物数据实时查询追溯。工厂、园区、医院等制定明确到岗位职责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电子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能力单位及时安全利用处置,落实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监管。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贮存能力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贮存需求,设置标准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积极使用先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安全应急设施、人员和物资,每年度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三)环境卫生。
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厕所干净无异味。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旅游休闲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建有生态停车场、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设置文明旅游的提示语及标志。加油站安装并运行适宜的油气回收装置、泄漏监测、油气回收装置。
(四)绿色低碳。
工业园区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碳信息披露。鼓励小区、乡村、学校等进行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开展节能降耗行动,采取节能、节水、节电等措施,使用新能源或再生能源。新增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节能产品,倡导使用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提高利用效率。
(五)科普宣传。
各类细胞场所应设置“无废城市”宣传区,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新媒体平台推送“无废城市”建设信息。餐厅、客房、大堂等显著区域利用显示屏播放宣传图文、宣传片等,张贴“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语、海报等。旅游休闲区内合理设置“无废城市”宣传知识问答,增加游客互动。
面向细胞单位负责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相关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等宣传活动;开展以“无废城市”或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鼓励成立环保社团或兴趣小组,开展相关研习实践活动。组建志愿者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向员工和周边地区居民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知识,以点带面培育“无废”氛围。大型细胞单位应开展与“无废”相关公益活动,并有记录。
七、承诺和申报
细胞申报单位经营者应承诺充分了解“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和评估指南等相关规定,知晓本单位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承诺书和申报表详见附1、附2。
八、工作分工
各相关部门对照任务分工表(详见附3)开展工作,原则上由市级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区县(自治县)对应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共同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强化组织推动,形成层层负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与区县(自治县)按照事权划分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有关经费的保障工作,积极完善多元投入渠道,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主体的治理投入责任,鼓励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固体废物减量及其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单元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人才培育,引导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提升建设单位创新能力。
(四)抓好宣传引导。面向各建设单元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注重培育典型,总结创新经验,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发动党员、员工积极参与志愿者,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对象、辖区单位员工和居民志愿者人人参与,积极营造建设“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形成全民共建合力。
附件1
“无废城市细胞”申报单位承诺书
__________区(县)XX局(委):
我单位已充分了解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知晓本单位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自愿申报成为“无废XX”,对提交申报表及其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开展“无废”理念宣传,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和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请表
申报细胞类型 |
| ||
申报主体名称 |
| ||
单位负责人 |
|
职务 |
|
申报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
申报主体概况 |
(简述基本情况、申报条件满足情况、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及预期、组织保障等方面,不超过1000字) 一、基本情况 二、建设目标 三、满足标准情况 四、建设亮点及成效 五、组织保障 | ||
申报主体承诺 |
本单位自愿申请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 申报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相关部门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细胞类型 |
牵头部门 |
1 |
无废工厂 |
市经济信息委 |
2 |
无废工业园区 |
市经济信息委 |
3 |
无废小区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4 |
无废乡村 |
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 |
5 |
无废公共机构(学校、医院除外) |
市机关事务局 |
6 |
无废学校 |
市教委、市机关事务局 |
7 |
无废医院 |
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 |
8 |
无废旅游休闲区 |
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 |
9 |
无废商圈 |
市商务委 |
10 |
无废饭店(酒店) |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 |
11 |
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 |
市商务委 |
12 |
无废场馆 |
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 |
13 |
无废工地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14 |
无废汽车修理店 |
市交通局 |
15 |
无废加油站 |
市商务委 |
附件4
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
(试行)
目 录
1.重庆市“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1)电子电路行业“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2)电镀行业“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3)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2.重庆市“无废工业园区”建设评估细则
3.重庆市“无废小区”建设评估细则
4.重庆市“无废乡村”建设评估细则
5.重庆市“无废公共机构”建设评估细则
6.重庆市“无废学校”建设评估细则
7.重庆市“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
8.重庆市“无废旅游休闲区”建设评估细则
9.重庆市“无废商圈”建设评估细则
10.重庆市“无废饭店(酒店)”建设评估细则
11.重庆市“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评估细则
12.重庆市“无废场馆”建设评估细则
13.重庆市“无废工地”建设评估细则
14.重庆市“无废汽车维修店”建设评估细则
15.重庆市“无废加油站”建设评估细则
1.重庆市“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 (8分) |
机构建设情况 |
4 |
设有“无废工厂”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无废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得4分。 |
|
2 |
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2 |
制定“无废工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或个人,得2分。 |
||
3 |
设置奖惩制度 |
2 |
设置方案落实情况的奖惩制度,得2分。 |
||
4 |
固体废物 减量化 (23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单位产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下降的,得6分。 |
|
5 |
工业危险废物源头减量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单位产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下降的,得6分。 |
||
6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
5 |
按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得5分。未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按5分计算。 |
||
7 |
绿色生活情况 |
3 |
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就餐,倡导“光盘”行动,得2分;食堂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得1分。未设置食堂按3分计算。 |
||
8 |
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
3 |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企业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100%分类,得3分。 |
||
9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18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企业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6分。如企业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8%,可得6分。 |
|
10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企业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6分。如企业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0%,可得6分。 |
||
11 |
工业固体废物自行综合利用情况 |
6 |
自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行的,得4分;在场所内采取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措施的,得2分。 |
||
12 |
固体废物 最终处置 (12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
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4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2分。 |
|
13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6 |
危险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4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2分。 |
||
14 |
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 (10分) |
碳排放核算 |
5 |
按照行业碳排放核算指南定期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的,得3分;碳排放强度实现逐年降低的,得2分。按要求确不涉及的企业,得5分。 |
|
15 |
节能措施 |
5 |
实施能源系统优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逐年降低的,得2分;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的,得1分;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的,得1分;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的,得1分。 |
||
16 |
规范化管理 (21分) |
分类贮存 |
4 |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GB18597等建设要求的,得4分。 |
|
17 |
规范收集 |
4 |
工业固体废物未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执行联单制度的,得4分。 |
||
18 |
台账规范 |
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别建立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3分。 |
||
19 |
数据规范填报 |
3 |
按时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填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得3分。 |
||
20 |
信息公开 |
2 |
定期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固废污染防治信息的,得2分。 |
||
21 |
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 |
5 |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得1分;建立绿色采购或供应链制度的,得1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定期主动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得1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得1分;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得1分。 |
||
22 |
宣传教育(8分) |
“无废城市”建设科普教育 |
4 |
举办“无废城市”“无废工厂”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4分。 |
|
23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活动 |
4 |
设置“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得4分。 |
说明:1.有制定行业“无废工厂”建设标准细则的按行业评估细则开展评估,没有行业细则的按本细则开展建设评估。
2.已认定为“绿色工厂”的单位,可直接认定为“无废城市细胞”,不需要另行开展评估和认定工作。
3.“十四五”期间建设的基准年为2020年。
— 1 —
(1)电子电路行业“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 (8分) |
机构建设情况 |
4 |
设有“无废工厂”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无废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得4分。 |
|
2 |
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2 |
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或个人,得2分。 |
||
3 |
设置奖惩制度 |
2 |
设置方案落实情况的奖惩制度,得2分。 |
||
4 |
固体废物 减量化 (37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3 |
在基准年基础上,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的,得1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0044吨/万元,得2分。 |
|
5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企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下降的,得2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0.0445吨/万元,得4分。 |
||
6 |
电子电路板合格率 |
2 |
电子电路板合格率超过98%,得2分。 |
||
7 |
废蚀刻液在线回收 |
2 |
废蚀刻液在线回收超过90%,得2分。 |
||
8 |
新鲜水用量 |
2 |
新鲜水用量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指标的,得2分。 |
||
9 |
废水中Cu浓度 |
2 |
废水中Cu产生指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指标的,得2分。 |
||
10 |
含一类重金属废水处理污泥分质压滤情况 |
2 |
企业含一类重金属废水的,进行分质压滤的,得2分;未进行分质压滤不得分。不含镍、含铬废水的企业按2分计算。 |
||
11 |
废膜渣脱水情况 |
2 |
脱干模废渣、有机废水酸析废渣设有专门脱水装置,得2分。 |
||
12 |
覆铜板利用率 |
2 |
覆铜板利用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指标的,得2分。 |
||
13 |
引入减量化项目 |
6 |
引入固体废物减量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原辅材料通过内置隔膜等方式,避免毒害物质与外包装物接触。化学品使用后,隔膜按危险废物管理,未接触毒害物质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 (2)采用膜过滤代替滤芯过滤净化槽液,减少槽液净化过程沾染性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3)采用蒸发、烘干、物理压滤等方式,减少废液、污泥、废滤芯、脱膜渣中的水分,实现危险废物减量; (4)蚀刻机采用自动添加,蚀刻液有再生循环系统; (5)含镍废水处理污泥等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污泥采用单独压滤。 企业引入1项得3分,最高得6分。 |
||
14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
3 |
按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得3分。 |
||
15 |
绿色生活情况 |
3 |
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就餐,倡导“光盘”行动,得2分;食堂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得1分。未设置食堂按3分计算。 |
||
16 |
生活垃圾分类 情况 |
2 |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企业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100%分类,得2分。 |
||
17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14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2 |
在基准年基础上,企业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2分。企业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8%的,可直接得2分。 |
|
18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企业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6分。企业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0%的,可直接得6分。 |
||
19 |
引入综合利用项目 |
6 |
引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电化学、离子交换吸附等方式,回收蚀刻液、微蚀液、化学镀镍废液等废液或废水中的铜、镍等重金属资源; (2)产生的废酸或废碱液,作为中和药剂,用于废水处理。 引入1项得3分,最高得6分。 |
||
20 |
固体废物 最终处置 (6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
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2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1分。 |
|
21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3 |
工业危险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2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1分。 |
||
22 |
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 (4分) |
节能措施 |
3 |
生产线使用高频开关电源或可控硅整流器或脉冲电源,其直流母线压降不超过10%,得3分。 |
|
23 |
1 |
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的,得1分。 |
|||
24 |
规范化管理 (23分) |
分类贮存 |
5 |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的,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GB18597等建设要求,企业产生的酸性废液、含氰废液等具有腐蚀性、强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超过1年,含氰废液等强毒性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得5分。 |
|
25 |
分类收集 |
5 |
工业固体废物未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执行联单制度,在危险废物收集的过程中,对酸性废液、碱性废液、含氰废液等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得5分。 |
||
26 |
台账规范 |
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别建立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3分。 |
||
27 |
数据规范填报 |
3 |
按时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填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得3分。 |
||
28 |
信息公开 |
2 |
定期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固废污染防治信息的,得2分。 |
||
29 |
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 |
5 |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得1分;建立绿色采购或供应链制度的,得1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定期主动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得1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得1分;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得1分。 |
||
30 |
宣传教育(8分) |
“无废城市”建设科普教育 |
4 |
举办“无废城市”“无废工厂”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4分。 |
|
31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活动 |
4 |
设置“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得4分。 |
说明:“十四五”期间建设的基准年为2020年。
(2)电镀行业“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8分) |
机构建设情况 |
4 |
设有“无废工厂”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无废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得4分。 |
|
2 |
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2 |
制定“无废工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或个人,得2分。 |
||
3 |
设置奖惩制度 |
2 |
设置方案落实情况的奖惩制度,得2分。 |
||
4 |
固体废物 减量化 (36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3 |
在基准年基础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的,得1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0318吨/万元,得2分。 |
|
5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下降的,得2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0.0155吨/万元,得4分。 |
||
6 |
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 |
2 |
达到清洁生产II级标准,得2分。 |
||
7 |
镀液中重金属利用率 |
2 |
达到清洁生产II级标准,得2分。 |
||
8 |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处理污泥分质压滤情况 |
2 |
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处理污泥的,进行分质压滤的,得2分;不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的企业按2分计算。 |
||
9 |
废水处理系统药剂使用情况 |
2 |
废水处理系统药剂中NaOH/CaO使用量占比高于80%的,得2分。 |
||
10 |
废酸收集利用情况 |
2 |
废酸单独收集并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并在固废系统申报的,得2分;废酸单独收集并委托第三方企业处置的,得2分。 |
||
11 |
引入减量化项目 |
8 |
引入固体废物减量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膜代替滤芯过滤净化槽液,减少槽液净化过程沾染性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2)采用蒸发、烘干等方式,减少废液、污泥、废滤芯中的水分,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3)含镍、含铬废水处理污泥分质压滤; (4)电镀过程中回收槽废液,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5)废酸单独收集并资源化利用。 企业引入1项得4分,最高得8分。 |
||
12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
3 |
按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得3分。 |
||
13 |
绿色生活情况 |
3 |
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就餐,倡导“光盘”行动,得2分;食堂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得1分。未设置食堂按3分计算。 |
||
14 |
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
3 |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100%分类,得3分。 |
||
15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14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2 |
在基准年基础上,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2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8%,可直接得2分。 |
|
16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6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0%,可直接得6分。 |
||
17 |
引入综合利用项目 |
6 |
引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电渗析技术对化学镀镍废液进行再生利用; (2)采用隔膜电解技术对粗化、镀铬废液进行再生利用; (3)采用电解法从含铜、含镍等废液中回收重金属资源; (4)产生的废酸或废碱液,作为中和药剂,用于本企业废水处理; (5)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双氧水氧化、电解氧化等方式,对含氰废液进行处理,降低废液毒性。 企业引入1项得3分,最高得6分。 |
||
18 |
固体废物 最终处置 (6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
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2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1分。 |
|
19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3 |
工业危险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2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1分。 |
||
20 |
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 (5分) |
节能措施 |
3 |
生产线使用高频开关电源或可控硅整流器或脉冲电源,其直流母线压降不超过10%,并且极缸清洁、导电良好、淘汰高耗能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得3分。 |
|
21 |
2 |
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符合GB50034规定现行值,得2分。 |
|||
22 |
规范化管理 (23分) |
分类贮存 |
4 |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的,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GB18597等建设要求的,产生的含铬、含镍、含铅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污泥分区贮存,得4分。 |
|
23 |
废液混排 |
3 |
未将未经预处理的液态危险废物以直接或稀释混排的方式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置,得3分。 |
||
24 |
投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2 |
投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得2分。 |
||
25 |
规范收集 |
2 |
工业固体废物未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执行联单制度的,得2分。 |
||
26 |
台账规范 |
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别建立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3分。 |
||
27 |
数据规范填报 |
2 |
按时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填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得2分。 |
||
28 |
信息公开 |
2 |
定期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固废污染防治信息的,得2分。 |
||
29 |
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 |
5 |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得1分;建立绿色采购或供应链制度的,得1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定期主动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得1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得1分;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得1分。 |
||
30 |
宣传教育(8分) |
“无废城市”建设科普教育 |
4 |
举办“无废城市”“无废工厂”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4分。 |
|
31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活动 |
4 |
设置“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得4分。 |
说明:“十四五”期间建设的基准年为2020年。
(3)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8分) |
机构建设情况 |
4 |
设有“无废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无废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得4分。 |
|
2 |
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2 |
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或个人,得2分。 |
||
3 |
设置奖惩制度 |
2 |
设置方案落实情况的奖惩制度,得2分。 |
||
4 |
固体废物 减量化 (11分)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
5 |
按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得5分。 |
|
5 |
绿色生活情况 |
3 |
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就餐,倡导“光盘”行动,得2分;食堂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得1分。未设置食堂按3分计算。 |
||
6 |
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
3 |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100%分类,得3分。 |
||
7 |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 (23分) |
分类收集 |
3 |
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可回收利用物质和不可回收利用物质分别收集、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别收集、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得3分。 |
|
8 |
防遗撒防渗漏 |
3 |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采取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得3分。 |
||
9 |
计量设施 |
3 |
配备进厂固体废物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具有称重、记录、传输、打印与数据处理功能,得3分。 |
||
10 |
化验室情况 |
3 |
设置化验室,并配备固体废物特性鉴别及污水、烟气和灰渣等常规指标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得3分。 |
||
11 |
防渗措施 |
4 |
贮存场所设防渗设施,具有相应的渗滤液收集系统,得4分。 |
||
12 |
识别标志 |
3 |
在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得3分。 |
||
13 |
分类贮存 |
4 |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的,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GB18597等建设要求的,得4分。 |
||
14 |
固体废物 利用处置 (10分) |
依法接受废物 |
5 |
依法接受委托利用处置业务,所有接收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的,得5分。 |
|
15 |
安全处置 |
5 |
利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委托后续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得3分;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2分。 |
||
16 |
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 (10分) |
碳排放核算 |
5 |
按照行业碳排放核算指南定期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的,得3分;碳排放强度实现逐年降低的,得2分。按要求确不涉及的企业,得5分。 |
|
17 |
节能措施 |
5 |
实施能源系统优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逐年降低的,得2分;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的,得1分;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的,得1分;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的,得1分。 |
||
18 |
规范化管理 (28分) |
应急预案情况 |
4 |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危险废物相关篇章或有危险废物专门应急预案)。在所在地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得4分。 |
|
19 |
自动监测 |
3 |
污染治理设施设有自动连续监测及数据传输系统的,得3分。 |
||
20 |
监测制度 |
3 |
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持原始监测数据并公布监测结果的,得3分。 |
||
21 |
设施检查维护 |
2 |
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且运行正常,得2分。 |
||
22 |
管理台账 |
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别建立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3分。 |
||
23 |
平台申报 |
3 |
按时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填报相关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得3分。 |
||
24 |
信息公开 |
2 |
定期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固废污染防治信息的,得2分。 |
||
25 |
制度体系 |
8 |
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每项2分,共8分。 |
||
26 |
宣传教育 (10分) |
“无废城市”建设科普教育 |
5 |
举办“无废城市”“无废工厂”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5分。 |
|
27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活动 |
5 |
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得5分。 |
说明:1.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以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利用处置为主要经营业务,并具备相关能力或资质。
2.“十四五”期间建设的基准年为2020年。
2.重庆市“无废工业园区”建设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结果 | |
1 |
组织管理(8分) |
机构设置 |
4 |
园区设有“无废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无废工业园区”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得4分。 |
|
2 |
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2 |
园区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或个人,得2分。 |
||
3 |
设置奖惩制度 |
2 |
设置方案落实情况的奖惩制度,得2分。 |
||
4 |
固体废物 减量化 (28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园区平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每下降2%,得1分,最高得6分。 |
|
5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6 |
在基准年基础上,园区平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每下降2%,得1分,最高得6分。 |
||
6 |
“无废工厂”建设情况 |
6 |
园区内通过1家“无废工厂”验收得2分,最高6分。 |
||
7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4 |
(2020年起)纳入市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要求,在公布名单之日起两年内通过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数量占比≥90%,得4分。 |
||
8 |
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
3 |
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得3分。 |
||
9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工业建筑比例 |
3 |
(2020年起)新建成或改造完成的工业建筑中,符合GB/T50878-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估细则》中绿色工业建筑的比例≥50%的,得3分;≥30%的,得2分。自基准年起未新建工业建筑或未对既有工业建筑进行改造的,按3分计算。 |
||
10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22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得3分;在90%基础上每提高1%得1分,最高6分。 |
|
11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6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80%,得3分;在80%基础上每提高1%得1分,最高得6分。 |
||
12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数量 |
10 |
园区(含园区内企业)引入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每项2分,最高10分。 |
||
13 |
固体废物 最终处置 (10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 |
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达到99%,得2分;达到100%,得5分。 |
|
14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 |
5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得5分。 |
||
15 |
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 (10分) |
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碳信息披露等活动 |
2 |
园区内有至少1家企业开展了产品碳足迹认证的,得1分;园区内有至少1家企业进行了碳信息披露的,得1分。 |
|
16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量 |
4 |
排放量年均削减量每提高1%,得2分,最高得4分。 |
||
17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4 |
清洁能源使用量与园区综合能耗总量的比值≥60%,得4分。 |
||
18 |
规范化管理 (16分) |
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4 |
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达标率为100%的,得4分。 |
|
19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
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2020等建设要求,得4分。 |
||
20 |
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情况 |
2 |
建立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园区内实验室废弃物纳入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园区内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100%,得2分。 |
||
21 |
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情况 |
2 |
园区设置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对园区内部分类型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贮存的,得2分。 |
||
22 |
园区信息化建设情况 |
4 |
园区内产废企业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上网率100%,按时申报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的,得2分;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的,得2分。 |
||
23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6分) |
“无废城市”建设教育培训普 |
4 |
园区内每举办一场“无废城市”“无废工业园区”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1分,最高得4分。 |
|
24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 |
2 |
园区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最高得2分。 |
说明:“十四五”期间建设的基准年为2020年。
3.重庆市“无废小区”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5分) |
组织领导 |
4 |
“无废小区”建设工作有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并落实责任的,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5 |
“无废小区”建设等要求纳入日常管理制度的,得3分;定期检查、通报、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得2分。 |
||
3 |
监督管理 |
6 |
将负责人员名单及职责、建设计划、日常管理数据等信息告知居民,得3分;有固定的环境问题投诉或建议的渠道,如接到环境问题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并反馈结果,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0分) |
源头减量 |
2 |
建有低碳生活方面的社区公约,家庭和居民有良好行为规范,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得2分。 |
|
5 |
2 |
张贴宣传画、日常宣传及关键时点的宣传,鼓励居民使用“布袋子”“牛皮纸袋”等替代品,增强居民减塑意识,得2分。 |
|||
2 |
组织开展绿色家庭、环保(小)卫士等针对家庭、个人的绿色创建评选活动,有先进典型10个以上,得2分。 |
||||
6 |
2 |
倡导居民根据消费习惯等因素,合理购置食材,避免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得2分。 |
|||
7 |
垃圾分类 |
3 |
有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张贴有正确的垃圾分类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信息,达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得3分。 |
||
8 |
2 |
居民垃圾投放准确无误的,得2分。 |
|||
9 |
2 |
与合法有能力的单位合作设置废旧纺织物回收投放箱,并及时收运,得2分。 |
|||
10 |
2 |
有电子废弃物、废弃日光灯、节能灯等有害废弃物的回收装置,与有资质及能力的有害垃圾收运公司签订收运合同,定时定点收运,得2分。 |
|||
11 |
2 |
设有废旧家具大件垃圾投放点并定时收运,得2分。 |
|||
12 |
2 |
有建筑垃圾专门堆放点,无露天堆放情况,定时定点收运,得2分。 |
|||
13 |
2 |
小区内快递回收网点设有包装物回收设施,居民参与度高,得2分。 |
|||
14 |
2 |
其他垃圾与有能力的利用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定时定点收运辖区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的,得2分。 |
|||
15 |
利用处置 |
2 |
绿化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置,得2分。 |
||
16 |
3 |
餐厨垃圾应有专门的收集桶或其他收集设施,与有能力的餐厨垃圾收运公司签订收运合同,有专门车辆、专业人员进行上门运输,实现日产日清的,得3分。 |
|||
19 |
5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1分。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镇范围内(未进入焚烧或填埋的)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量÷生活垃圾总量×100%。 |
|||
20 |
5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小区内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社区内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
|||
21 |
环境卫生 (10分) |
社区环境 |
6 |
公众场所卫生达到要求,得6分。发现卫生死角扣2分,公共活动场所发现垃圾堆积或路面扬尘扰民现象扣2分,垃圾未及时清理扣2分。 |
|
22 |
油烟废气合规排放 |
2 |
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区域设置统一油烟排放管道,且无私自改管影响油烟排放情况的,得2分。 |
||
23 |
污水管网完善 |
2 |
住宅小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完善,排水沟渠密闭,排水通畅,实现雨污分流,得2分。 |
||
24 |
绿色低碳 (10分) |
照明节能 |
4 |
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得2分;倡导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得2分。 |
|
25 |
绿色交通 |
3 |
倡导绿色交通方式,新能源汽车普通充电桩的配置占现有停车位的比例,在住宅区达到5%,在公共停车场达到10%的,得3分。 |
||
26 |
3 |
倡导低碳出行,有制定鼓励居民少开私家车,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措施,得3分。 |
|||
27 |
宣传教育 (25分) |
“无废”主题活动 |
8 |
每年开展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得4分;举办废旧物品交换、小件物品修补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实现废旧物品资源再利用,得4分。 |
|
28 |
8 |
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环保志愿队伍,参与小区环境管理与环保宣传教育,得4分;居民积极参与“无废社区”建设,监督小区环保工作,得4分。 |
|||
29 |
“无废”宣传 |
9 |
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得3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90%以上,得4分;“无废小区”建设情况公开公示,得2分。 |
4.重庆市“无废乡村”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3分) |
组织领导 |
4 |
“无废乡村”建设工作有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并落实责任的,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无废乡村”建设等要求纳入日常管理制度的,定期检查、通报、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得3分。 |
||
3 |
监督管理 |
6 |
将建设计划告知村民,得3分;村庄内有固定的环境问题投诉或建议的渠道,如接到环境问题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并反馈结果,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0分) |
源头减量 |
3 |
建有“村规民约”,村庄家庭和居民有良好行为规范,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得3分。 |
|
5 |
4 |
倡导居民根据消费习惯等因素,合理购置食材,避免浪费,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得4分。 |
|||
6 |
4 |
民宿、农家乐(餐馆)等推广“光盘行动”和绿色餐桌,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减少餐桌浪费,得2分;农村宴席推行节制、适度消费,避免奢侈,减少铺张浪费,得2分。 |
|||
7 |
6 |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施用有机肥、缓释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得2分;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采用农业、生物、物理及生态调控等综合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农药使用量,得2分;使用符合标准的农膜,尽量进行二次利用,减少废旧农膜产生量,得2分。 |
|||
8 |
垃圾分类 |
2 |
有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垃圾日产日清,达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得2分。 |
||
9 |
2 |
张贴有正确垃圾分类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信息的,得1分;垃圾投放准确无误的,得1分。 |
|||
10 |
5 |
农药废弃包装物全面安全回收,有完整台账记录,得2分;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做好归集,便于二次利用,得2分;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肥料包装袋、渔网渔具等,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有完整台账记录,得1分。 |
|||
11 |
2 |
村医务室使用医废专用垃圾桶,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得1分;委托有能力单位进行收运处置或集中收运至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台账清晰的,得1分。不涉及该项的,得2分。 |
|||
12 |
2 |
老建筑拆除或翻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分类,鼓励就地循环利用,无法再次利用的根据垃圾性质纳入不同的收运体系,得2分。 |
|||
13 |
利用处置 |
2 |
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用沼气发酵、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得1分;农家乐(餐馆)等餐厨垃圾由有能力的单位统一处理,得1分。 |
||
14 |
2 |
村域内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且正常运行,病死动物尸骸无害化处置,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2分。 |
|||
15 |
2 |
使用本地的有机废弃物进行堆肥,堆肥应符合《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的规定,外购商品有机肥料应符合《有机肥料》(NY525)的规定,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2分。 |
|||
16 |
4 |
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资源化利用的,得2分;将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行回收利用的,得1分;农药废弃包装物定点回收和处理的,得1分。 |
|||
17 |
环境卫生 (7分) |
村庄环境 |
2 |
村庄环境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无黑臭水体、无乱堆放建筑垃圾的,得2分;有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的,得1分;村庄环境脏乱、存在黑臭水体的,不得分。 |
|
18 |
基础设施建设 |
3 |
村域内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统一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得2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的,得1分。 |
||
19 |
2 |
村域内农家乐(餐馆)、民宿等设置专用烟道或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得1分;实现秸秆“零焚烧”的,得1分。 |
|||
20 |
生态环境(10分)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3 |
无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得1分;无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的行为,得1分;必要的外来物种引种符合有关规定,防止村域内外来物种入侵,得1分。 |
|
21 |
耕地土壤保护 |
3 |
村域内无挖山毁林、无违规占用耕地的,得1分;村域内企业无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土壤污染的,得1分;配合做好耕地污染治理的,得1分。 |
||
22 |
矿山治理和修复 |
4 |
开展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得2分;定期开展矿山遗留固体废弃物排查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4分。 |
||
23 |
绿色低碳 (10分) |
绿色出行 |
2 |
鼓励多使用公共交通出行,家庭用车和农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的,得2分。 |
|
24 |
节能降耗 |
2 |
村域内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的,得2分。 |
||
25 |
2 |
开展家庭能耗管理,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和建筑保温材料的,得2分。 |
|||
26 |
2 |
村内企业开展生产节能,推广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2分。 |
|||
27 |
回收利用 |
2 |
开展闲置物品回收利用,村内设有资源回收站点,得2分。 |
||
28 |
宣传教育 (20分) |
“无废”主题活动 |
6 |
每年开展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得3分;举办废旧物品交换、小件物品修补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实现废旧物品资源再利用,得3分。 |
|
29 |
6 |
一定数量的村民组成的环保志愿队伍,参与乡村环境管理与环保宣传教育,得3分;村民积极参与“无废乡村”建设,监督村内环保工作,得3分。 |
|||
30 |
“无废”宣传 |
8 |
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得4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90%以上,得4分。 |
5.重庆市“无废公共机构”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加强党建引领,“无废公共机构”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无废公共机构”建设工作纳入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有专人负责的,得2分;定期检查、通报、解决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得1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得2分;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1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5分) |
源头减量 |
4 |
推进绿色办公,减少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纸张使用量较上年下降的,得2分;推行双面纸张打印,得2分。 |
|
5 |
2 |
办公室、会议室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纸杯,得2分。 |
|||
6 |
2 |
公共区域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得2分。 |
|||
7 |
2 |
在本单位内无工作人员点外卖餐饮,得2分。 |
|||
8 |
8 |
食堂张贴节约粮食标识、文明就餐等宣传标识,得2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得2分;食堂采取预约用餐、按量配餐、小份供餐、按需补餐等方式,科学采购和使用食材,得2分;倡导“光盘行动”,得2分。不设食堂的,可按8分计。 |
|||
9 |
垃圾分类 |
10 |
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容器,得3分(多人办公室每人设置一个垃圾桶的不得分);正确清楚标识垃圾类别的,得2分;垃圾投放场所及容器外观清洁,无垃圾外溢现象的,得2分;垃圾投放准确无误的,得3分。 |
||
10 |
利用处置 |
5 |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得3分;对已到更换年限但经评估尚能继续使用的,得2分。 |
||
11 |
5 |
淘汰产生的废旧办公桌椅等大件垃圾或废弃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电子产品有存放清运点或联系相关单位及时清运,得5分。 |
|||
12 |
5 |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收运处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19〕147号)执行,得2分;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有能力的企业签订协议,得2分;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能力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得1分。 |
|||
13 |
2 |
餐厨垃圾应有专门的收集桶或其他收集设施,与有能力的餐厨垃圾收运公司签订收运合同,有专门车辆、专业人员进行上门运输,实现日产日清的,得2分。 |
|||
14 |
环境卫生 (10分) |
公共环境 |
5 |
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厕所干净无异味,得5分。 |
|
15 |
禁烟宣传 |
3 |
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3分。 |
||
16 |
基础设施 |
2 |
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得2分。 |
||
17 |
绿色低碳 (10分) |
节能降耗 |
2 |
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得2分。 |
|
18 |
2 |
办公设备实现“零待机”能耗,得2分。 |
|||
19 |
1 |
办公室、会议室等实现人走灯灭,走道等公共区域采取声控、红外等智能方式控制灯光开关,得1分。 |
|||
20 |
绿色出行 |
1 |
倡导低碳出行,鼓励干部职工工作日少开私家车,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得1分。 |
||
21 |
绿色采购 |
4 |
实施绿色采购,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以及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得4分。 |
||
22 |
宣传教育 (25分) |
宣传活动 |
6 |
运用显示屏、宣传栏、海报等载体宣传“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得6分。 |
|
23 |
普及教育 |
6 |
在机关职工中普及“无废城市”或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得6分。 |
||
24 |
志愿服务 |
6 |
成立环保类志愿服务队伍,机关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比例不低于10%,得3分;志愿者人均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年,得3分. |
||
25 |
主题活动 |
7 |
组织开展“无废城市”主题相关的活动和知识培训,引导干部员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组织开展活动和知识培训1次得2分,最多得7分。 |
说明:公共机构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学校、医院、体育场馆不按本细则评估。
6.重庆市“无废学校”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环境教育 |
3 |
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中纳入“无废城市”相关环境教育内容,每班至少一次学习活动,得3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 管理 (45分) |
源头减量 |
6 |
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得2分;倡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文明用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得2分;通过采购净菜、分等级利用等措施减少食材损耗的,得2分。 |
|
5 |
4 |
推广使用电子文件,实行绿色办公,节约纸张使用,办公用纸尽量做到双面打印,得2分;年度纸张使用量呈下降趋势,得2分。 |
|||
6 |
垃圾分类 |
9 |
校园内教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快递回收点等场所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得4分;落实垃圾分类,张贴有正确的垃圾分类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信息,得3分;垃圾投放准确无误的,得2分。 |
||
7 |
5 |
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要求分类收集,得2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规范贮存,设立专门存放场地,得3分。不涉及该项的,得5分。 |
|||
8 |
4 |
栽培或者修剪树木、花草等作业产生树枝、树叶等废弃物及时清除的,得2分;校园防虫、绿化等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按照有害垃圾分类存放于密闭容器的,得2分。 |
|||
9 |
利用处置 |
5 |
开展校园内部二手书籍、文具、衣物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等旧物交换活动,得2分;联动社区或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开展二手书籍、文具、衣物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等旧物交换活动,得3分。 |
||
10 |
3 |
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得3分。 |
|||
11 |
3 |
可回收物、危险废物等交由有能力单位回收的,得3分。 |
|||
12 |
台账管理 |
4 |
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转运等处理区域和设施,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配套有台账记录,得4分。 |
||
13 |
环境卫生 (10分) |
公共环境 |
5 |
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厕所干净无异味,得5分。 |
|
14 |
基础设施 |
5 |
学校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得5分。 |
||
15 |
绿色低碳 (10分) |
绿色采购 |
3 |
积极采购绿色、低碳、环保的教学器材、学习用具、用品等,得3分。 |
|
16 |
节能设施 |
2 |
采取节能节电等措施,使用LED灯、太阳能路灯等节能灯具的,采取分区照明、自动控制等照明节能措施;采取节水措施,使用再生水或雨水利用系统的;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得2分。 |
||
17 |
3 |
参与“碳惠通”平台的干部职工比例达到60%,得3分。 |
|||
18 |
节能制度 |
2 |
建立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教室等公共区域人走灯关,教学设备及时关停,得2分。 |
||
19 |
宣传教育 (25分) |
科普宣传 |
5 |
图书馆有环保宣传书籍、报刊;广播站有“无废城市”主题内容播出3次以上,得5分。 |
|
20 |
4 |
每年校园黑板报或宣传窗至少有2期“无废城市”内容刊出,得4分。 |
|||
21 |
主题活动 |
3 |
每学年组织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征文或演讲等活动1次及以上,得3分。 |
||
22 |
3 |
每学年开展以“无废学校”或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实践活动1次及以上,得3分。 |
|||
23 |
5 |
鼓励学生成立环保社团、志愿服务队或兴趣小组,开展相关活动,得5分。 |
|||
24 |
课程教学 |
5 |
每年有2个以上“无废城市”“无废学校”相关的教学精品课件,得5分。 |
说明:已认定为“绿色学校”的单位,可直接认定为“无废城市细胞”,不需要另行开展评估和认定工作。
7.重庆市“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制订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督查抽查制度、清洗消毒制度、可回收物资回收管理制度的,得3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55分) |
源头减量 |
3 |
推进医生绿色办公,减少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得1分;实行网上病历单的,得2分。 |
|
5 |
2 |
医生办公室、会议室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纸杯,得2分。 |
|||
6 |
3 |
食堂张贴节约粮食标识、文明就餐等宣传标识,得1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得1分;倡导“光盘”行动,得1分。 |
|||
7 |
垃圾分类管理 |
4 |
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开展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的,得4分。 |
||
8 |
3 |
回收医疗废物时,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达到要求的,得3分。 |
|||
9 |
3 |
建立医废交接登记台账,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达到要求的,得3分。 |
|||
10 |
4 |
使用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和运送工具,包装封口完好,中文标签规范,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标识根据现场核查情况赋分,符合要求的,得4分。 |
|||
11 |
3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干净整洁的,得2分;落实专人负责的,得1分。 |
|||
12 |
3 |
规范管理实验室废弃物,纳入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的,得2分;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的,台账记录完整清晰的,得1分。 |
|||
13 |
3 |
设有可回收存储仓库的,得2分;对可回收的病床、输液架等物资进行消毒处置的,得1分。 |
|||
14 |
利用处置 |
8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80%,得8分。 可回收物回收率(%)=可回收物回收量÷可回收物产生量×100%。 |
||
15 |
8 |
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率100%,得8分。 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率(%)=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量÷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输液瓶袋产生量×100%。 |
|||
16 |
8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要求的,得8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当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量÷当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总产生量×100%。 |
|||
17 |
环境卫生 (10分) |
医院环境 |
6 |
医院环境整洁、温馨和舒适,得2分;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得2分;院内美化、硬化、绿化达到标准要求,得2分。 |
|
18 |
卫生情况 |
4 |
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得2分;公共区域厕所有专人定时保洁,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得2分。 |
||
19 |
绿色低碳 (10分) |
节能降耗 |
3 |
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得3分。 |
|
20 |
3 |
办公设备实现“零待机”能耗,得3分。 |
|||
21 |
绿色采购 |
4 |
实施绿色采购,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以及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得4分。 |
||
22 |
宣传教育 (15分) |
宣传活动 |
5 |
运用显示屏、宣传栏、海报等载体宣传“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得5分。 |
|
23 |
普及教育 |
5 |
在医生职工中普及“无废城市”或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得5分。 |
||
24 |
主题活动 |
5 |
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无废医院”主题相关的活动和知识培训。引导医生职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得5分。 |
8.重庆市“无废旅游休闲区”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旅游休闲区”建设领导小组和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环境管理 |
3 |
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建设工作进度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得3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0分) |
源头减量 |
4 |
实行旅游商品简易包装原则,得2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得2分。 |
|
5 |
3 |
推行电子门票,减少纸质门票的使用,得3分。 |
|||
6 |
5 |
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得2分;有引导游客践行“光盘行动”的具体措施,得3分。 |
|||
7 |
5 |
减少纸质宣传手册或旅游地图使用,提倡使用电子手册等,得2分;各种引导标识布局合理,采用生态材料,并对生态敏感地带进行有效引导和标识,得3分。 |
|||
8 |
5 |
旅游休闲区内绿化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的,得2分;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的,得3分。 |
|||
9 |
规范化管理 |
4 |
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得4分。 |
||
10 |
3 |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实施分类收集投放的,得3分。 |
|||
11 |
3 |
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有满足需求的保洁队伍,得3分。 |
|||
12 |
处置利用 |
2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的,得2分。 |
||
13 |
3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规范贮存清运的,得3分。 |
|||
14 |
3 |
园林废弃物禁止焚烧,统一收集后资源化利用,如粉碎堆肥或覆盖土层等,得3分。 |
|||
15 |
环境卫生 (20分) |
整体环境 |
5 |
餐饮点产生的垃圾和废水得到无害化处理,得5分。 |
|
16 |
厕所卫生 |
5 |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建筑造型与景观协调,具备水冲、通风设备,得3分;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得2分。 |
||
17 |
生态环境 |
5 |
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开展旅游休闲区建设,设施维护应与环境相协调,加强旅游休闲区地貌、动植物、水体采取保护措施的,得5分。 |
||
18 |
2 |
建有生态停车场、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的,得2分。 |
|||
19 |
3 |
旅游休闲区内设置文明旅游的提示语及标志,提醒游客爱护生态环境,得3分。 |
|||
20 |
绿色低碳 (5分) |
节能降耗 |
5 |
有采取节能、节水、节电等措施的,得5分。 |
|
21 |
宣传教育 (25分) |
“无废”宣传 |
5 |
旅游休闲区内有“无废城市”主题的海报或视频等宣传品,得5分。 |
|
22 |
5 |
合理在旅游休闲区宣传册或宣传网站上印制、刊发、登载“无废城市”宣传内容或标语,得5分。 |
|||
23 |
主题活动 |
6 |
每年组织1次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得6分。 |
||
24 |
5 |
合理设置“无废城市”宣传知识问答,增加游客互动,得5分。 |
|||
25 |
培训教育 |
4 |
对旅游休闲区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培训,得4分。 |
说明:旅游休闲区指各类具备旅游休闲功能的景区、景点、公园。
9.重庆市“无废商圈”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商圈”建设领导小组和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环境管理 |
3 |
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建设工作进度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得3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将建设计划告知消费者,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5分) |
源头减量 |
8 |
不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袋的,得2分;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的,得2分;入驻餐饮商户,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得2分;各商户产品不进行过度包装的,得1分;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的,得1分。 |
|
5 |
4 |
餐饮商户合理设计单份食品量,推行小份菜、拼盘菜的,得1分;餐饮商户及时清空库存,避免食材过期浪费的,得1分;有“光盘行动”“节约用餐”“餐后打包”等醒目标志的,得1分;超市、餐饮商户推行净菜上市,得1分。 |
|||
6 |
2 |
举办展会、展览、演出等活动,各类临时物资采用借用、租赁方式的,得1分;搭建物资交换、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各商铺闲置资源进行循环利用的,得1分。 |
|||
7 |
3 |
构建绿色供应链,绿色低碳理念做法贯穿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废物处理、回收利用等全过程,得2分;采购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得1分。 |
|||
8 |
2 |
运营管理中心推广无纸化办公的,得1分;公共区域物品共享使用,得1分。 |
|||
9 |
2 |
新建或装修改造过程绿色设计、采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的,得1分;新建或改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得1分。 |
|||
10 |
垃圾分类 |
4 |
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得4分。 |
||
11 |
4 |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实施分类收集投放的,得4分。 |
|||
12 |
4 |
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有满足需求的保洁队伍,得3分;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的,或配套有台账记录的,得1分。 |
|||
13 |
4 |
厨余垃圾设置单独收集设备,与其他类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建立易腐垃圾台账的,厨余垃圾桶桶盖闭合,存放区域定期冲洗,无明显污垢和异味的,得4分。 |
|||
14 |
利用处置 |
2 |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随意丢弃,有固定分类贮存堆放场所,无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堆放,并及时办理核准手续清理的,得2分。 |
||
15 |
2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得2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
|||
16 |
4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交由专门单位回收,得4分。 |
|||
17 |
环境卫生 (10分) |
公共环境 |
5 |
商圈内各场所洁净,没有垃圾乱倒乱扔现象,得3分。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得2分。 |
|
18 |
禁烟宣传 |
3 |
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3分。 |
||
19 |
基础设施 |
2 |
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得2分。 |
||
20 |
绿色低碳 (10分) |
降耗 |
5 |
装修布置上选择绿色环保可回收材料,并进行适当的节能设计,得3分;装修宜采取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垃圾产生量,得2分。 |
|
21 |
节能 |
5 |
采取节能、节电、节水等各类措施的,得3分;使用新能源或再生能源的,得2分。 |
||
22 |
宣传教育 (25分) |
宣传活动 |
6 |
在商场门口、宣传栏等显著区域张贴“无废”标语、海报等不少于12处,得6分,少一处扣0.5分。 |
|
23 |
5 |
定时播放“无废”主题相关宣传片的,得5分。 |
|||
24 |
普及教育 |
4 |
每半年对员工及入驻商户员工进行“无废城市”相关环保培训,得4分。 |
||
主题活动 |
4 |
因地制宜制定“无废商户”标准,开展商场内“无废商户”评选工作,打造示范点,得4分。 |
|||
25 |
6 |
每年联合学校、社区、机关部门等组织开展1次及以上“无废城市”“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相关公益活动的,得6分。 |
10.重庆市“无废饭店(酒店)”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饭店”建设领导小组和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无废饭店”建设工作纳入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有专人负责的,得2分;定期检查、通报、解决发现的问题,得1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5分) |
源头减量 |
6 |
客房有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提示卡或免换洗提示卡的,得2分;客房区域提供大瓶装洗漱用品或可循环使用用品的,得2分;倡导自带水杯、“光瓶行动”和减少一次性矿泉水、饮料的,得2分。不设客房的按6分计算。 |
|
5 |
3 |
按规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建立一次性用品使用台账,客房一次性消耗品数量与客房总出租间天数的比值逐年降低的,得3分。 客房一次性消耗品数量与客房总出租间天数的比值=年度一次性消耗品数量/年度客房总出租间天数。不设客房的按3分计算。 |
|||
6 |
5 |
餐厅有倡导、提醒客人践行“光盘行动”的措施,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提供打包等服务的,得5分。 |
|||
7 |
3 |
推广无纸化办公的,得2分;公共区域物品共享使用,得1分。 |
|||
8 |
2 |
新建、改建、装修等过程绿色设计、采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的,得1分;新建或改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得1分。 |
|||
9 |
垃圾分类 |
4 |
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得4分。 |
||
10 |
4 |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实施分类收集投放的,得4分。 |
|||
11 |
4 |
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有满足需求的保洁队伍,得3分;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的,或配套有台账记录的,得1分。 |
|||
12 |
3 |
淘汰的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废弃电视等电子产品不随意丢弃,有合理的处置渠道,得3分。 |
|||
13 |
3 |
厨余垃圾设置单独收集设备,与其他类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建立厨余垃圾台账的,易腐垃圾桶桶盖闭合,存放区域定期冲洗,无明显污垢和异味的,得3分。 |
|||
14 |
利用处置 |
2 |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随意丢弃,有固定分类贮存堆放场所,无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堆放,并及时办理核准手续清理的,得2分。 |
||
15 |
2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得2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
|||
16 |
4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交由专门单位回收,得4分。 |
|||
17 |
环境卫生 (10分) |
公共环境 |
5 |
饭店内各场所洁净,没有垃圾乱倒乱扔现象,得3分。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得2分。 |
|
18 |
禁烟宣传 |
3 |
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3分。 |
||
19 |
基础设施 |
2 |
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得2分。 |
||
20 |
绿色低碳 (10分) |
节能降耗 |
2 |
主要场所室内温度按有关规定控制,得2分。 |
|
21 |
2 |
定期对用能设备巡查、检修,提高用能效率,得2分。 |
|||
22 |
3 |
饭店每月进行能源统计对比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得3分。 |
|||
23 |
绿色采购 |
3 |
采购绿色、可再生各类饭店用品的,得2分;采购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得1分。 |
||
24 |
宣传教育 (25分) |
“无废”宣传 |
5 |
有“无废城市”主题的海报或视频等宣传品,得5分。 |
|
25 |
5 |
合理在饭店宣传册或宣传网站上印制、刊发、登载“无废城市”宣传内容或标语,得5分。 |
|||
26 |
主题活动 |
5 |
饭店每年组织2次以“无废饭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得5分。 |
||
27 |
5 |
饭店内合理设置“无废城市”宣传知识问答,增加顾客互动,得5分 |
|||
28 |
培训教育 |
5 |
对饭店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培训,得5分。 |
说明:饭店(酒店)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饮食以及相关综合服务的企业,包括酒店、宾馆、旅店、旅馆、度假村、招待所、培训中心、餐馆等。
11.重庆市“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和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制度的,有专人负责的,得2分;定期检查、通报、解决发现的问题,得1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50分) |
源头减量 |
5 |
推行净菜上市,得5分。 |
|
5 |
5 |
不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减少使用其他塑料制品,得5分。 |
|||
6 |
5 |
服务台设有菜篮子、布袋子提供处,倡导大家拎菜篮子、提布袋子,得5分。 |
|||
7 |
5 |
采购食材时,鼓励包装箱循环使用,选择可回收包装,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得5分。 |
|||
8 |
垃圾分类 |
3 |
垃圾箱分类设置且布局合理,安装带盖的垃圾桶,得3分。 |
||
9 |
3 |
各商户主动收集废弃包装材料、烂菜叶等垃圾,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得3分。 |
|||
10 |
6 |
各类废弃物分类管理,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得6分。 |
|||
11 |
3 |
各类垃圾及时收运不堆积,得3分。 |
|||
12 |
利用处置 |
10 |
厨余垃圾交专业公司资源化处置,日产日清,得5分;市场配备厨余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厨余垃圾得到就地处置,得10分。 |
||
13 |
5 |
可回收物有完整的回收渠道,得5分。 |
|||
14 |
环境卫生 (10分) |
公共环境 |
5 |
各场所洁净,没有垃圾乱倒乱扔现象,得3分。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得2分。 |
|
15 |
禁烟宣传 |
3 |
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3分。 |
||
16 |
基础设施 |
2 |
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得2分。 |
||
17 |
绿色低碳 (5分) |
节能降耗 |
3 |
主要场所室内温度按有关规定控制,得3分。 |
|
18 |
2 |
定期对用能设备巡查、检修,提高用能效率,得2分。 |
|||
19 |
宣传教育 (25分) |
“无废”宣传 |
4 |
有“无废城市”主题的海报、横幅或视频等宣传品,得5分。 |
|
20 |
4 |
合理在市场宣传册或宣传网站上印制、刊发、登载“无废城市”宣传内容或标语,得5分。 |
|||
21 |
主题活动 |
4 |
市场每年组织2次以“无废农贸市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得5分。 |
||
4 |
因地制宜建立“无废商户”标准,立足农贸市场开展“无废商户”评选活动,推动示范商户打造工作,得4分。 |
||||
22 |
4 |
城区菜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内合理设置“无废城市”宣传知识问答,增加顾客互动,得5分。 |
|||
23 |
培训教育 |
5 |
对市场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培训,得5分。 |
12.重庆市“无废场馆”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成立“无废场馆”建设领导小组和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无废场馆”建设工作纳入场馆日常管理制度的,有专人负责的,得2分;定期检查、通报、解决发现的问题,得1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45分) |
源头减量 |
3 |
推行电子门票,减少纸质门票的使用,提倡使用电子手册等,得2分;各种引导标识布局合理,采用生态材料,并对生态敏感地带进行有效引导和标识,得1分。 |
|
5 |
4 |
推广“无瓶行动”,倡导工作人员、志愿者等自带水杯,减少使用小瓶装饮品的,得2分;场馆内商超等落实限塑禁塑要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吸管等塑料制品的,得2分。 |
|||
6 |
3 |
根据每日就餐人数,合理确定送餐量的,得1分;选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的,得1分;推广“光盘行动”的,得1分。 |
|||
7 |
3 |
推广电子注册、电子登记、电子办公等无纸化措施的,得3分。 |
|||
8 |
2 |
倡导运动器械、展示品等包装循环利用的,得2分。 |
|||
9 |
3 |
鼓励观众、游客垃圾随身带走、不遗弃在场馆内的,得3分。 |
|||
10 |
3 |
建设或改造过程采用绿色建材的,得1分;推行绿色施工的,得1分;新建或改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得1分。若评估期间确不涉及相关施工行为,得3分。 |
|||
11 |
垃圾分类 |
9 |
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得3分;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的,得3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得3分。 |
||
12 |
6 |
垃圾分类分区贮存的,得3分;厨余垃圾、油污废水等采用密闭容器贮存的,得3分。 |
|||
13 |
2 |
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等有害垃圾有专人负责、专门场地(独立封闭场所、视频监控等)规范贮存的,得2分。若场所确不涉及相关工作的,得2分。 |
|||
14 |
利用处置 |
5 |
临时使用的设备、设施等采用借用或租赁方式的,得3分;积极承办各类社会活动,或向公众开放,提高场馆利用率的,得2分。 |
||
15 |
2 |
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等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的,得2分。若场所确不涉及相关工作的,得2分。 |
|||
16 |
环境卫生 (10分) |
公共环境 |
5 |
场馆内各场所洁净,没有垃圾乱倒乱扔现象,得3分。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厕所内外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得2分。 |
|
17 |
禁烟宣传 |
3 |
场馆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3分。 |
||
18 |
基础设施 |
2 |
排污设施齐全规范,正常运行,无油烟投诉,无生活污水进雨水管网的现象,得2分。 |
||
19 |
绿色低碳 (10分) |
节能降耗 |
5 |
新增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产品的,得3分;落实节水、节电、节能,落实相关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措施的,得2分。 |
|
20 |
5 |
使用绿色清洁能源,中央空调、灯光等节能等级和措施符合相关绿色低碳要求的,得3分;洗手间使用和清洁、场馆赛道清洁维护等符合相关绿色低碳要求的,得2分。 |
|||
21 |
宣传教育 (25分) |
“无废”宣传 |
5 |
有“无废城市”主题的海报或视频等宣传品,得5分。 |
|
22 |
5 |
合理在场馆宣传册或宣传网站上印制、刊发、登载“无废城市”宣传内容或标语,得5分。 |
|||
23 |
主题活动 |
5 |
每年组织2次以“无废场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得5分。 |
||
24 |
5 |
合理设置“无废城市”宣传知识问答,增加游客互动,得5分。 |
|||
25 |
培训教育 |
5 |
对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培训,得5分。 |
说明:场馆指各类体育场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常设场馆。
13.重庆市“无废工地”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项目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机构设置 |
4 |
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制定“无废工地”相关建设方案,将“无废工地”建设纳入工地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有专人负责的,得3分。 |
||
3 |
方案落实情况 |
3 |
落实“无废工地”建设工作并开展定期检查的,监理单位应审核“无废工地”相关工作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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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体废物管理 (60分) |
源头减量 |
6 |
采取工程渣土减量措施,实际增量值小于或等于零,得6分;不超过设计值10%,得3分;不超过设计值20%,得1分;超过设计值20%,则不得分。 工程渣土实际增量值(%)=(工程渣土实际产生量-工程渣土设计产生量)/工程渣土设计产生量×100%。 设计值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定为准,实际量由城管部门的建筑垃圾监管系统的实际出土量为准。 |
|
5 |
6 |
采取废弃泥浆减量措施,实际增量值小于或等于零,得6分;不超过设计值10%,得3分;不超过设计值20%,得1分;超过设计值20%,则不得分。 废弃泥浆实际增量值(%)=(废弃泥浆实际产生量-废弃泥浆设计产生量)/废弃泥浆设计产生量×100%。 设计值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定为准,实际量由城管部门的建筑垃圾监管系统的实际出土量为准。 |
|||
6 |
6 |
每万平方米其他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每万平方米不超过300吨,得6分;不超过330吨,得3分;不超过360吨,得1分;超过360吨,不得分。 装配式工地建筑垃圾每万平方米不超过200吨得5分,不超过220吨得3分,不超过240吨得1分,超过240吨不得分。 |
|||
7 |
2 |
永临结合,工地临时用房采用装配式建筑,落实临时照明、临时消防、楼梯间扶手、施工道路等项目的永临结合相关措施的,视情况最高得2分。非强制实施地区不扣分。 |
|||
8 |
2 |
推行绿色建造,有全过程的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和绿色交付管理要求并予以实施的,得2分;未采用绿色建造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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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 |
标准化设计和施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标准化设计,将各种临时设施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施工,便于安装、拆除、局部整改更换及回收的,得2分;未采用不得分。 |
|||
10 |
2 |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四新”应用,得2分,未采用的不得分。 |
|||
11 |
垃圾分类 |
5 |
规范堆放贮存要求,材料分类堆放、贮存设施满足相关建设施工规范要求,得5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
||
12 |
10 |
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达到规范要求的,得2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不混入建筑垃圾的,得2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管理措施达到规范要求的,得2分;采用可回收餐具,餐厨垃圾规范存放的,得2分;落实生活区节水、节电相关举措的,得2分。 |
|||
13 |
利用处置 |
8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项目直接利用、资源化利用、消纳都可以纳入利用的结果核算,达到要求的,得8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
14 |
6 |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得6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15 |
5 |
现场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并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外运和处置,得5分。 |
|||
16 |
环境卫生 (10分) |
工地全封闭管理 |
6 |
整体环境规范整洁,全封闭管理,提倡使用标准化或模块化围墙,实现可周转重复利用,得6分。 |
|
17 |
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
4 |
环境基本整洁,管理基本规范化,隔离围墙完好和安全,得4分。 |
||
18 |
绿色低碳 (5分) |
节能降耗 |
3 |
有节材、节水、节能、节地相关措施,如完成PC装配率的要求指标、新建项目节能指标等,并落实检查的,得3分。 |
|
19 |
再生利用 |
2 |
倡导绿色办公,节约用纸,纸张双面打印的,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得2分。 |
||
20 |
宣传教育 (15分) |
“无废”宣传 |
5 |
工地外围上张贴“无废城市”宣传内容或标语,得5分。 |
|
21 |
主题活动 |
5 |
组织1次及以上“无废工地”相关主题的宣传活动的,得5分。 |
||
22 |
培训教育 |
5 |
将“无废工地”建设管理纳入员工培训的,得5分。 |
14.重庆市“无废汽车维修店”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制度建设 |
4 |
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制度,依法管理生产服务过程产生的危废,得4分。 |
|
2 |
专人管理 |
3 |
设有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得3分。 |
||
3 |
问题反馈 |
3 |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50分) |
源头减量 |
2 |
推广使用可循环杯具,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纸杯,得2分。 |
|
5 |
3 |
在销售车辆配件时未过度包装或提供一次性车辆用品,得3分。 |
|||
6 |
3 |
在喷漆过程采用环保涂料等环保材料,得3分。 |
|||
7 |
3 |
保养过程产生的多余新鲜机油、齿轮油、方向机油等回收利用,得3分。 |
|||
8 |
规范化管理 |
5 |
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等处理区域和设施,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配套台账记录,每1项得1分,最高得5分。 |
||
9 |
4 |
在机动车维修服务过程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遵循分类收集的原则,或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得4分。 |
|||
10 |
2 |
贮存能力与实际运营活动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需求相匹配的,得2分。 |
|||
11 |
4 |
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店面、维修车间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容器摆放位置、数量设置合理,得4分。 |
|||
12 |
4 |
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贮存、清运,得4分。 |
|||
13 |
2 |
按要求设置专门堆放点,未随处堆放或露天堆放,得2分。 |
|||
14 |
3 |
厨余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并有日常管理台账记录的,得3分。 |
|||
15 |
5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3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信息化监管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得2分,已按照要求安装视频监控但未联网应用的,得1分,未安装视频监控的不得分。 |
|||
16 |
利用处置 |
3 |
废旧轮胎、铁皮、金属零件等可再生资源统一回收,得3分。 |
||
17 |
4 |
废机油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得4分,每低0.5%扣1分。 |
|||
18 |
3 |
危险废物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得3分。 |
|||
19 |
环境卫生(10分) |
场所环境 |
6 |
店内环境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厕所无异味的,得6分;少量垃圾堆积的,得3分;环境脏乱,垃圾堆积,厕所异味明显的,不得分。 |
|
20 |
基础设施 |
4 |
涂装车间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实施雨污分流,洗车处设沉淀池,废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得4分。 |
||
21 |
绿色低碳(10分) |
节能降耗 |
5 |
店面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用水等设备采用节能节水控制措施的,得5分。 |
|
22 |
5 |
落实其他减污降碳举措、使用再生资源的,视情况最高得5分。 |
|||
23 |
宣传教育(20分) |
宣传活动 |
6 |
设置宣传栏、海报、LED屏和显示屏等进行“无废城市”宣传的,得6分。 |
|
24 |
4 |
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信息的,得4分。 |
|||
25 |
主题活动 |
10 |
每年组织“无废”相关知识培训或开展车友宣传活动,每次得5分,最多得10分。 |
15.重庆市“无废加油站”建设评估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结果 |
1 |
组织管理(10分) |
组织领导 |
4 |
设有“无废加油站”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专人,得4分。 |
|
2 |
制度建设 |
3 |
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制度,依法管理生产服务过程产生的危废,得3分。 |
||
3 |
监督管理 |
3 |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得3分。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50分) |
源头减量 |
2 |
加油站宣传推动“无废”消费,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倡导提供可降解的环保包装物。倡导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倡导使用环保购物袋,得2分。 |
|
5 |
2 |
站内推广使用电子文件,实行绿色办公,得2分。 |
|||
6 |
4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1分。 |
|||
7 |
4 |
有洗车点的加油站,洗车废水年度回用率达50%以上,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无洗车点的,得4分。 |
|||
8 |
2 |
相比上一年度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率应降低,得2分;未达到要求的,每高5%扣1分。 |
|||
9 |
规范化管理 |
8 |
污染防治满足GB18599-2020、GB18597-2001要求,贮存能力可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固体废物贮存需求,得2分;设置标准的危废标识和标签,得1分;危险废物周知卡执行到位,得1分;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得2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2分。 |
||
10 |
6 |
实施分类贮存、分类清运,得3分;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的,或配套有台账记录的,得3分。 |
|||
11 |
4 |
建立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例如洗车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污泥,汽车维修产生的废旧金属、废塑料等),写明产生节点、类别、数量、去向、利用处置方式等,得2分;一般固废仓库合规设立,张贴标识和标签,得2分。 |
|||
12 |
6 |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4分;一般固废依托有能力单位处理,得2分。 |
|||
13 |
利用处置 |
4 |
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得4分。 |
||
14 |
4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正增长,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15 |
4 |
固体安全处理率达100%,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16 |
应急管理(5分) |
隐患排查 |
2 |
加油站每年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并按期完成整改,得2分。 |
|
17 |
应急预案 |
2 |
加油站所属经营主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及时修订,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环境应急预案中有应急监测方案的,得2分。 |
||
18 |
应急演练 |
1 |
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至少一年组织一次演练,得1分。 |
||
19 |
环境卫生 (10分) |
场所环境 |
2 |
加油站公开区域干净、整洁,无跑冒滴漏现象,设备堆放整齐,得2分。 |
|
20 |
卫生设施 |
2 |
厕所具备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环境卫生洁净,无明显臭味,得2分。 |
||
21 |
基础条件 |
6 |
油气回收:安装并运行适宜的油气回收装置,设施运行平稳,技术指标满足设计标准(对于汽油油品都应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包括加油、卸油阶段),得2分。 泄漏监测:加油站无油品跑冒滴漏现象,得2分。 油气回收:系统定期密闭检测符合要求(如系统液阻、密闭性和气液比等),得2分。 |
||
22 |
绿色低碳 (10分) |
节能降耗 |
5 |
站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用水等设备采用节能节水控制措施的,得5分。 |
|
23 |
5 |
落实其他减污降碳举措、使用再生资源的,视情况最高得5分。 |
|||
24 |
宣传教育 (15分) |
“无废”宣传 |
5 |
站内有“无废城市”“无废加油站”主题的宣传栏、显示屏、视频等途径向顾客宣传“无废城市”“无废加油站”站内自身特色,得5分。 |
|
25 |
主题活动 |
4 |
组织员工开展“无废城市”“无废加油站”等“无废”相关科普和主题活动,加强站内工作人员“无废”理念,得4分。 |
||
26 |
普及教育 |
6 |
每年向消费者普及环保知识2次以上,得6分。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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