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涪陵页岩气田白马区块开发调整建设项目 |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长坝镇、和顺镇、白云乡、大洞河乡 |
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长坝镇、和顺镇、白云乡、大洞河乡,新建平台4座,扩建平台11座,共部署102口井,其中新建焦页140号平台部署4口井,新建焦页151号平台部署8口井,新建153平台部署10口井,新建161平台部署7口井。焦页106平台扩建2口井,焦页107平台扩建7口井,焦页143平台扩建3口井,焦页146平台扩建4口井,焦页148平台扩建14口井,焦页149平台扩建12口井,焦页152平台扩建3口井,并将焦页152号平台5口勘探井转成生产井,焦页155平台扩建4口井,焦页156平台扩建5口井,焦页159平台扩建4口井,焦页165平台扩建15口井。配套完善地面集输流程、给排水、电力、道路等设施,新建地面集输管道约7.6km,同沟敷设采出水管线。
项目总投资5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50.69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区域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但通过采取防尘洒水措施后,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尾气所含CO和烃类污染物排放量小;钻井阶段采用网电供电,柴油发电机仅作为备用电源,影响较小;测试放喷时点燃放喷天然气,测试放喷管口高为1m,采用对空短火焰灼烧器,利用放喷池减低辐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运营期间水套炉采用页岩气作为燃料,通过水套炉自带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钻井过程中剩余水基钻井液由井队全部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工程,若要废弃,则应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剩余油基钻井液由井队全部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工程。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管道试压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本平台及其他平台压裂工序;钻井及储层改造期间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交由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钻前工程及油气集输工程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区域平台压裂工序,集气站采出水罐车输送至涪陵页岩气田产出水处理站、四川兴澳涪陵气田平桥水处理站或武隆长坝组团页岩气压裂返排液治理项目处理后满足规定标准后排放。
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妥善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钻井采用近平衡钻井技术,且采取随钻堵漏措施,钻井达到各段预定深度后均进行固井作业,下入套管并注入水泥浆至水泥浆返至地面。在对循环罐、储备罐,柴油罐加强管理,地面铺设防渗膜,对柴油罐、盐酸罐等设置围堰,在做好相关防渗和防护工作后,可以将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降低至最低,对地下水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钻井、压裂试气噪声可能造成场界和周边一定范围居民噪声超标,但通过合理的施工安排和对受影响居民采取临时避让措施,施工噪声对居民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施工噪声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集气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2类标准;周边各居民点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清水岩屑主要作为井场铺垫或修建井间道路使用;水基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用于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沾染废油的废防渗材料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絮凝沉淀污泥外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厂家或有资质的单位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废焊条、废包装物),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或交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废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清管废物交一般工业固废场处置;除砂产生的废砂石附着于除砂器内件由厂家更换内件时回收处置或交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利用或交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钻井工程中,化工药品堆存区设置遮雨棚及围堰,地面铺设有防渗膜;柴油罐、盐酸罐均设置围堰及防腐防渗膜;水基岩屑采用岩屑不落地装置进行处理,保证废水、水基岩屑不落;油基岩屑由吨桶收集;井场内池体均采取防渗处理,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可有效防止土壤污染。
7、生态环境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场地平整、开挖等损毁地表植被,造成地表裸露,引发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价范围的景观和谐,但对评价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景观等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大的毁损和灭绝性的破坏。
针对上述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位于重点预防区内平台应以预防保护为主,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做好表土保护与利用;位于重点治理区内平台应加强施工期水土流失治理,注重临时拦挡、排水和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不得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对井场占地、井场道路等进行硬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形成的裸露地表尽量恢复原有用地性质,及时覆土,还耕或生态修复。减少水土流失量,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低,但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重大,工程主管部门通过完善井控、防火、防爆安全以及硫化氢安全防护等措施,尤其是井喷失控后按《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AQ2016-2008)15min内点火、撤离居民等关键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事故应急方案,充分提高队伍的事故防范能力,严格按照钻井设计和行业规范作业,强化健康、安全、环境管理(HSE),该项目的环境风险值会大大的降低。通过按行业规范要求进行风险防范和制定应急措施,将该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500156-04-01-355754) |
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本次环评引用建设单位的公众参与调查的结论:为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群体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2024年2月18日,建设单位在企业网站开展了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2024年4月22日~5月7日,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企业网站开展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周边村委会宣传栏、集中居民区张贴公示信息,同时在重庆晚报开展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为4月23日、4月24日);2024年7月5日,建设单位在企业网站开展了报批前公示,公示了公示版报告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