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11902K/2026-0001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6-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3-3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禾润大米和挂面设备更新及仓储项目环评审查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6-03-3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77820833@163.com,传真:77820833。通信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乌江南路7号中堆坝兴隆广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08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武隆区禾润大米和挂面设备更新及仓储项目

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蔡家村瓦子坪组

重庆市武隆区禾润粮油有限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大米10000t、年产面条2000t,仓储能力达8000吨成品粮低温区储存平房仓库一栋,总建筑面积8769.84m2。建设内容包括大米加工车间2468.42m2,面条加工车间2299.5m2,成品粮低温区储存平房仓库1333.67m2,管理用房2668.25m2;配套建设生态修复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3.41%。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及运输道路扬尘可通过采取洒水措施;施工过程中柴油机械与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小;施工场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建议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土方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运营期:下料、清杂、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粉尘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碾米粉尘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抛光、色选粉尘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面粉投料环节设置在生产车间独立的操作房内,投料料斗为负压环境,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槽车转运至江口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严禁直接排入乌江。

运营期:少量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槽车转运至江口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设计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场地围挡隔声;加强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选用低噪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施工噪声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绿化,进行隔声、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土石方基本平衡;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外售废品回收公司,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大米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用于暂存砂石、初清杂物、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等,面条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用于暂存碎面条和废包装材料。厂区机修间内设1座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废油、废油桶、熏蒸残渣、废熏蒸药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废间做“六防”处理,设置标识标牌,定期送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确保危废贮存点按相关设计和要求严格做好防渗措施,确保达到相关防渗要求。同时加强运营期员工安全意识,并张贴警示标识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②危险废物应建立进出库台账,在收集、暂存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③进行分区防渗,对危废贮存点进行重点防渗,危废贮存点内设置托盘,发生泄漏时可将泄漏物料限制在托盘中。④危废贮存点内设置空桶,用于暂存泄漏物。⑤库区之间和库区周边设置大于10m的环形消防通道,道路一侧埋设消防给水管网,主要干道及各建筑物路边设消火栓。⑥严格遵守《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GB46033-2025)储粮熏蒸相关规定,熏蒸粮仓四周5~10m设置警戒线并配备明显标志。施药点20m以内不能住人和养家畜。⑦磷化铝实行零库存制度,在需要熏蒸粮食前向当地粮食局申请,购买后立即使用,不储存。⑧熏蒸期间,切断仓内电源,防止电气火花产生。⑨熏蒸现场配备充足且完好的应急物资,现场应备有干沙、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磷化铝熏蒸发生燃烧时严禁用水扑救。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500156-04-02-501108)。

该项目为报告表,不开展公众参与。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