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废水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依托盛勋机械现有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严格限制用水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经上述措施控制和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为了进一步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0〕22号)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如下:
①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m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场地封闭作业;
②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处理;
③运输弃渣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封闭式运输车,以免尘土洒落在地引起尘土飞扬;
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3、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2、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3、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特别是在经过敏感点集中区域,减速慢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场地内建筑装修弃渣以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在施工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建筑弃渣产生量约1t,在场内临时堆放后统一清运,集中运至指定渣场处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1、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一体化生产设施处理达《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平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溪河;锅炉排水和冷却水排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和厂房密闭减缓;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后排放;车间异味通过加强通风减缓;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就近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机械设备在设计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进行消声、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不合格品及切割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饲料公司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包装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①对油桶加强管理与维护,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在到出时严格控制流速,并接地以防静电积聚;油桶底部设置托盘防漏。
②生产厂房、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全面通风、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预留必要的安全间距,远离火种和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③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工具。
④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⑤项目建成后应综合考虑生产、使用、运输、储存等系统事故隐患,确定风险源,拟定安全制度,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同时配备应急设施器材。
⑥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四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