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跨区域违法倾倒等问题整改,结合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要求,我局根据《进一步抓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渝无废办〔2024〕4号)要求,制定了《进一步抓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7日
进一步抓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跨区域违法倾倒等问题整改,结合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塑料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新建成25个以上市级“无废城市细胞”,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成区医疗废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置,建成区内所有乡镇(街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2%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1%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并实现100%规范化消纳。
三、2024年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工业绿色转型
2024年新创建市级绿色工厂1家,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持续推进绿色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全区全年新增创建绿色矿山1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税等税收政策,激励约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尽快制定辖区内《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规划》。二是完善建筑垃圾监管体系,强化对施工项目建筑垃圾的全流程监管,确保实现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无死角。三是在全区域开展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为。四是持续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不低于6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全面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百千万”行动,2024年全区培育5个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创建25个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四)统筹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指导,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全年回收废弃农膜404吨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1%以上,回收化肥包装物109吨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
(五)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
一是强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等“五个清单”,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计划备案等信息化管理要求,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推进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推进设置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落实。
(六)深入推进塑料污染防治
一是根据《2024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履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月度报送机制,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我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废塑料回收利用量2500吨以上。二是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持续推进邮件快件塑料包装减量化。2024年底实现邮件快件规范包装操作比例达95%,,一次性塑料制品量减少92%,全区设置快递包装废物回收点31个。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中邮武隆分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七)完善评估激励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无废指数”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案(试行)》,根据方案要求开展“无废指数”测算。2024年新创建25个以上市级“无废城市细胞”。二是征集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的精品细胞和典型案例1个及以上,将“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报表进行考核,建立赛马比拼机制。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局、区教委、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安排。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等相关区级部门要组织开展各自领域固体废物乱堆乱放、违法倾倒等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堆放、倾倒、填埋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整改落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督察督办
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并落实定期调度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总结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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