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2023年度区级总河长履职情况公示
姓名 |
职务 |
履职情况 |
何庆 |
武隆区委书记、区总河长 |
2023年2月16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54次会议,会议要求,由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紧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激发生态文明建设活力等重点工作。 2023年2月28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55次会议,会议要求,要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等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整治的坚决整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切实保护好“金山银山”。 2023年3月7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56次会议,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3年3月24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58次会议,会议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好袁家军书记调研指示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 2023年3月30日,开展巡河,实地查看城区渝兆新天地广场外、319国道万银路口等地排污口排污情况、乌江沿线弃渣弃土乱丢乱倒情况。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河流日常巡查和水域岸线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要高度重视排污口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立足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要严防河流沿线弃渣弃土乱丢乱倒现象,对发现的乱丢乱倒现象要严肃处理,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023年3月30日,召开全区总河长会,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全国河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调研广阳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示精神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武隆区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送审稿)》。 2023年4月19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62次会议,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牢牢把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金标准”,以最大决心、最大力度保护好“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这块金字招牌。 2023年6月2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66次会议,会议学习了《重庆市总河长令(第5号)》,会议要求,由区河长办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重庆市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扎实开展幸福河湖“百千行动”,持续改善全区河湖面貌,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2023年6月30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69次会议,会议要求,深入贯彻重庆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优先,一体推进治气、治土、治废、治山、治水、治岸、治城、治乡、治塑,统筹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2023年6月30日,巡河乌江,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严格按照市、区总河长令要求,扎实抓好乌江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乌江流域(武隆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2023年8月3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74次会议,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武隆贡献武隆力量。 2023年8月17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75次会议,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认真谋划贯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023年9月28日,到乌江(羊角街道段)巡河巡岸,沿岸查看了乌江水质、水环境治理、水岸线垃圾清理等情况,了解乌江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巡河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强调:一是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确保乌江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落实问题整改。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切实抓好水体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流整治、管护工作,确保乌江流域(武隆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023年10月16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79次会议,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久大计,要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任务攻坚战,一体化推进治气、治土、治废、治山、治水、治岸、治城、治乡,扎实推进美丽武隆建设。认真落实袁家军书记调研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治理管网建设运维时的工作要求,突出量化细化任务,压实压紧责任,打好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攻坚战,提升城区城市治理水平,探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污水智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10月27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81次会议,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天生三桥景区排污口的排查,保护好水生态环境。 2023年11月3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82次会议,会议要求,要聚集全区主要生态问题和主攻方向,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乌江生态廊道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等6项工程13个重点项目,全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 2023年11月7日,对乌江(白马段)河道以及沿岸的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实施了检查,全面了解了我区河长制组织体系运行、河道治理、污水处理等工作。强调:一是我们始终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确保乌江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二是河长制工作需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运用好“智慧河长APP”,做好巡河记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切实做到守河尽责、守河有责,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流整治、管护工作,确保乌江流域(武隆段)乌江河畅、水清、岸美。 2023年11月16日,重庆市武隆区和彭水自治县、贵州省道真自治县开展芙蓉江首次联合巡河,召开芙蓉江跨界河流联席会议,三区县芙蓉江河长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芙蓉江河长制工作情况,签订《芙蓉江联防联控协作协议》。 2023年11月24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84次会议,会议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扎实做好长坝石梁河流域出现不明白色泡沫的后续处置工作,确保把各方面降到最低;要认真复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 2023年12月15日,主持召开15届区委常委会第86次会议,会议贯彻传达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芙蓉江市级河长巡查芙蓉江的相关内容和精神;会议要求,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履职尽责,抓实抓好芙蓉江河长制各项工作,努力把芙蓉江打造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流。二是纵深推进“三率”提升,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严控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对沿江场镇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对所有排污口进行建档立卡,强化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加大对乱排乱倒等破坏河道生态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做到水岸齐抓、治管并举。三是认真做好“一河一策”中期评估工作,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及时优化调整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切实推动“一河一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四是按照“三区县”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强化区县联动,持续做好每月的联合巡查和每季度的联合执法,共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芙蓉江良好水生态环境。五是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按照幸福河湖和最美家乡河创建标准,强化顶层设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创建成功。 |
姓名 |
职务 |
履职情况 |
左军 |
武隆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总河长 |
2023年3月10日,开展芙蓉江巡河,督导芙蓉江河长制各级河长履职情况,检查清漂保洁、退捕禁捕等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滨湖路沉降路段治理、芙蓉湖林相改造工作。 2023年3月10日,主持召开芙蓉江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听取相关牵头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审议《2023年芙蓉江河长制工作要点》《芙蓉湖湖周消落带治理项目设计方案》等。 2023年3月29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指出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确保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023年3月30日,召开总河长会,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全国河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调研广阳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示精神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武隆区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送审稿)》。 2023年4月10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要求一是锚定总目标,打好总体战,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二是切实加强汛期“汛情、雨情、水情”会商分析;三是深查严排各类风险隐患;四是强化监管执法;五是进一步强化体系建设;六是强化调度和值班值守。 2023年4月20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认真吃透全市“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暨国家储备林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把乌江武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作做深、做实、做准,确保2023年工作有力有效。 2023年4月24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传达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区贯彻落实工作。议定一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各项准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排查治理防汛抗旱问题隐患;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提高预案实效五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六是进一步抓好督导检查。 2023年5月25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武隆区“两山”转化成效榜评选结果(送审稿)》。由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负责,按照供水实际,严格按规定调整划定保护区,强化水资源调度和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 2023年6月20日,陪同蔡允革常委到芙蓉江开展巡河巡岸,调研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6月27日,带队开展芙蓉江巡河,督导芙蓉江河长制各级河长履职情况,检查清漂保洁、退捕禁捕、林相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滨湖路沉降路段治理、石桥乡环湖聚居点4号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召开芙蓉江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重庆市总河长令第5号,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审议《芙蓉江沿岸农村建房管控方案》。 2023年7月13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近期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防汛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区贯彻落实工作。 2023年8月24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传达了全市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视频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议定一是深刻认识加强建设美丽重庆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坚决落实美丽重庆建设任务。坚持以国际化为引领的武隆旅游“三次创业”、区委区政府“十件大事”为主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体推进“九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保护、守护好世界自然遗产地,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农村产权交易为突破口,推动“两山”资源有效转化等一批重大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2023年9月28日,带队开展芙蓉江巡河,督导江口电站移民安置点村民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情况,督导石桥湖水上遗留船只整治情况,调研芙蓉湖林相改造工作。 2023年10月18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有关工作。议定:一是学深吃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把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的优势,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监管,抓好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系统化治理,“一体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岸线“四水一岸”保护修复。 2023年10月24日,主持召开芙蓉江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3次会议,听取芙蓉江2023年“一河一策”方案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023年10月31日,主持召开芙蓉江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4次会议,听取芙蓉江2023年“一河一策”方案年度任务推进情况、芙蓉江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调整的汇报,审议《武隆区、彭水县、道真县三区县开展芙蓉江联合巡河暨跨界河流联席会议方案》《重庆武隆、彭水、贵州道真芙蓉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 2023年11月16日,重庆市武隆区和彭水自治县、贵州省道真自治县开展芙蓉江首次联合巡河并召开芙蓉江跨界河流联席会议,三区县芙蓉江河长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芙蓉江河长制工作情况,签订《芙蓉江联防联控协作协议》。 2023年12月8日,陪同蔡允革常委到芙蓉江开展巡河巡岸,调研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2月22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传达蔡允革常委来武调研芙蓉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指示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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