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中心提交的武隆区石梁河白马镇三溪和铁佛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601-500156-04-01-793283)及《武隆区石梁河白马镇三溪段和铁佛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收悉。根据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位置
武隆区石梁河白马镇三溪和铁佛段防洪工程位于白马镇三溪村、铁佛村,起于大罗溪桥上游450米。
(二)工程任务
本工程以防洪为主,兼顾水土保持,保障石梁河沿岸及白马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程规模
1.防洪标准
本项目新建堤防位于石梁河左岸,防洪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工程等级定为5级,其中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2.堤线、堤距
堤线起点及终点顺接河道上下游岸线,中部顺应河势同时结合右岸已成堤防堤线归顺河道,与现状河道河势流向相适应,工程河段堤距32.5m~45.6m。
3.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堤防、清淤疏浚、配套管护设施工程组成。堤防工程:河道新建堤防长度为754.83米,修复堤防长度为120米,生态护坡2021米。清淤疏浚工程:对淤积严重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长度1360米。配套管护设施工程:在车坝桥、乐源、大罗溪桥3处关键节点配套标准化管护设施。
二、水文
同意工程河段采用武隆雨量站推理公式法推求的设计洪水成果作为工程河段设计洪水成果,石梁河控制断面的10年一遇洪峰流量1270m3/s。
基本同意分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工程区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评价
工程区位于扬子准地台(Ⅰ级)上扬子台褶带(Ⅱ级)黔江拱褶断束(Ⅲ级)构造单元,工程区属相对稳定地块。
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属弱震环境,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同意初步设计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结构设计方案。
本项目新建堤防位于石梁河左岸,防洪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5级。
(二)工程布置
本工程位于武隆区白马镇石梁河,起于大罗溪桥上游450米处,止于黄荆桥,全长约7.5公里。工程总体布置范围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和工程地质资料等因素,在河道左岸新建堤线、修复堤防、进行清淤疏浚,并在车坝桥、乐源、大罗溪桥3个重点段进行配套管护设施工程设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堤防工程、清淤疏浚工程、配套管护设施工程三部分。
1. 堤防工程
新建堤防754.83米,修复堤防长度为120米,生态护坡2021米。
(1)桩号K0+500~ K0+625.6段,起点在大罗溪桥,石梁河左岸新建堤防护脚墙,护脚墙采用C25衡重式埋石砼挡墙,埋深至少2米,持力层为砂卵石。在K0+625.6处与原来挡墙顺接,堤防长度136.03米。
(2)桩号K1+009.7~K1+078.6段,位于三溪村,石梁河左岸新建堤防护脚墙,护脚墙采用C25衡重式埋石砼挡墙,埋深至少2米,堤防长度60米。
(3)桩号K1+173.5~K1+227.5段,石梁河左岸新建堤防护脚墙,护脚墙采用C25衡重式埋石砼挡墙,堤防长度68.7米。
(4)桩号K2+178.5~K2+441 段,石梁河左岸新建堤防护脚墙,护脚墙采用C25衡重式埋石砼挡墙,堤防长度261.3米。
(5)桩号K4+490~K4+546段,石梁河左岸新建堤防,结构形式为混凝C25土挡土墙+联锁块护坡,堤防长度60.4米。
(6)桩号K5+573~K5+735段,石梁河左岸新建堤防,结构形式为混凝C25土挡土墙+联锁块护坡,堤防长度168.4米。
(7)桩号K4+890~K5+010 段,经过多年的冲刷,旧堤防左岸挡墙护脚出现破损。对损坏的护脚进行修复,修复长度120米。
衡重式埋石砼挡墙段,埋入设计河床面以下至少2米,持力层为砂卵石。墙顶宽1.0米,迎水面为垂直坡,上墙墙背坡比为1:0.5,下墙墙背坡比为1:0.2,墙基础设厚度为0.1米的素砼垫层打底。
生态护坡:主要对右岸K0+500~K0+600段以及左右岸K1+800~K4+500、K5+200~K5+600段,采取框格梁加植草方式进行护坡。
2.河道疏浚
清淤河道共计1360米,清淤采用挖掘机在枯水期直接下河作业对河道进行清疏,清淤位置分别为K0+000~K0+200段,K0+250~K0+450段,K1+000~K1+210段,K2+700~K2+950 段,K3+400~K3+600 段,K4+800~K5+000段,K7+600~K7+700段。
3. 配套管护设施
从流域防洪安全的全链条管控要求出发,在车坝桥、乐源、大罗溪桥3处关键节点配套标准化管护设施,设置防洪安全巡检步道2312米,巡检平台3处。
五、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
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本工程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6.3亩。
七、环境影响及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对施工期、运行期环境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分析预测,采取的防治措施基本合理。
八、施工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方案,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九、工程管理
同意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和职责。
十、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初步设计上报总投资3052.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86.6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329.32万元,独立费用373.80万元,基本预备费155.39万元,水环保投资198.13万元。最终投资以发改、财政部门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
十一、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在项目批复以后,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施工合同按时报送区水利局审查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在项目批复以后,抓紧组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及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并将组建方案报送区水利局备案。
(三)请项目法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总责和进一步加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同时,抓紧开展施工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按期建成。
(四)该工程质量由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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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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