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4050/2026-00026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水利许可〔2026〕9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关于武隆区白马镇石梁河白马中学至桥头段消落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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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武隆区白马镇石梁河白马中学至桥头段消落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11-500156-04-01-530768)已收悉。根据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隆区白马镇石梁河白马中学至桥头段消落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武隆区白马镇。

三、水文地质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水文、地质分析成果。

四、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建设任务。该工程主要任务是以消落区生态环境修复及保护、防洪为主,同步完善附属配套设施等综合任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建设规模为治理石梁河右岸库岸864.20m。工程主要由库岸防护工程、疏浚工程及附属工程组成:

1.库岸防护工程。治理石梁河右岸库岸864.20m,其中修复库岸399.68m,新建库岸464.52m

2.疏浚工程。对石梁河工程河段进行疏浚,长度473.13m,对现状箱涵进行清淤疏浚,长度500m

3.附属工程。堤顶抢险沥青道路437m(新建359m、调线修复78m)及人行道等。

五、工程布置方案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工程标准和布置方案。

(一)工程标准。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相关规定,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防洪和抗震标准。根据《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武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隆区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0及石梁河流域河道划界成果,本工程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本工程设计烈度按Ⅵ度采用,可不进行抗震计算,按Ⅵ度抗震设防。

(三)工程布置方案。本工程主要由库岸防护工程、疏浚工程及附属工程组成。

1.库岸防护工程:治理石梁河右岸库岸864.20m,其中修复库岸399.68m,新建库岸464.52m

1)桩号KY0+000.00~KY0+105.55

现状为已成挡墙+两级斜坡堤型,保持现状堤型不变,对现状亲水步道、马道路面采用0.1mC25砼进行修复,对两级护坡内的六棱块及植草护坡进行修复,并新建C20砼仿石材栏杆。桩号KY0+059.39~ KY0+105.55结合堤顶路布置,对二级护坡进行拆除重建,坡比为11.25~12.00,护坡型式为C25钢筋砼框格植草护坡,岸坡坡比<11.75时,堤体采用碾压块石回填,坡比≥11.75时,堤体采用土石混合料回填。

2)桩号KY0+105.55~KY0+399.68

现状为挡墙+一级斜坡堤型,拆除现状堤顶钢管栏杆,重建C20砼仿石材栏杆。

3)桩号KY0+399.68~KY0+864.20

设计堤型为复式断面,断面下部为矩形,上部为梯形。设计型式下部为C20埋石砼挡墙,挡墙采用衡重式,墙高6m~8m。挡墙顶宽2.2m,迎水面坡比为10.1,上墙高2.5m~3m,背水侧坡比10.3,承重台宽2m~2.5m,下部背水侧坡比为10.4,挡墙底坡比为110。挡墙顶高程为174.50m,埋深不低于2.5m,当挡墙基础坐落在基岩上时,基础嵌入基岩0.50m即可;挡墙基础置于密实的砂砾石土层或基岩上,底部设置0.1mC20砼垫层;挡墙顶为亲水步道。

挡墙以上为两级护坡,在高程183.50m处布置宽2.54.5m的马道,马道上部为0.2mC25砼路面,下设0.1m厚碎石垫层。一级坡坡比11.25~12.0,断面结构根据回填料的不同分别采用:C25钢筋砼框格内嵌空心六棱块植草护坡护面+种植土+4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或钢筋砼框格内嵌空心六棱块植草护坡护面+种植土+4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碎石垫层两种型式;二级坡坡比为11.25~12.0,断面结构采用C25钢筋砼框格植草护坡+框格内回填种植土。堤体回填:岸坡坡比<11.75时,采用碾压块石回填;坡比≥11.75时,堤体采用土石混合料回填。挡墙及护坡每10m或地质条件变化处设沉降缝,缝宽2cm

堤顶布置人行步道及车行道,亲水步道、马道、堤顶人行步道临水侧均布置C20砼仿石材栏杆。

2.疏浚工程:对石梁河工程河段进行疏浚,长度473.13m,对现状箱涵进行清淤疏浚,长度500m

1)河道疏浚

桩号K0+040.87~ K0+350.00K0+700.00~ K0+864.00,河道疏浚总长473.13m

2)箱涵疏浚

现状箱涵进口为倒梯形,底宽2 m,顶宽3m,高2.5m,渐变至河口处高4m,宽4.5m,本次设计对现状箱涵进行清淤疏浚,长度500m

3.附属工程

堤顶抢险沥青道路437m(新建359m、调线修复78m)及人行道等。

车行道宽7.3m~20.50m(三岔路口段),横坡坡度为1.5%,临河侧布置雨水井。车行道结构从上至下为: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SMA-13C上面层4cm+中粒式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6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0.6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cm(水泥含量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水泥含量4%+路基压实。

人行步道宽2m~3.5m,外侧人行路布置砼压顶,顶部布置仿石材栏杆,靠公路侧布置预制路缘石;内侧人行路靠山侧布置C20砼雨水沟,靠公路侧布置预制路缘石。人行路结构从上至下为:透水混凝土专用面层封闭漆+ C25透水性彩色混凝土(4cm)+ C25透水性素色混凝土(8cm)+ 砂垫层(5cm)+ 基础素土夯实。其他排水、排污及监测设施见图。

六、施工工期

基本同意本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

七、工程占地

工程总占地16.3亩,其中永久占地12.1亩,临时占地4.2亩。

八、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以专题批复为准。

九、工程管理

同意项目法人为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和职责。

十、工程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白马镇石梁河白马中学至桥头段消落区环境,提升流域水系质量,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区域的防洪能力,保护库区居民32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初步设计上报概算总投资2934.8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36.76万元,临时工程费89.77万元,独立费用305.1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31.58万元,占地补偿费131.00万元,水土保持费18.90万元,环境保护费21.70万元。最终投资以发改、财政部门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2348万元,其余由地方法人自筹。

十二、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接此批复后,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图设计中注意初步设计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施工图审查意见需报送我局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接此批复以后,抓紧完成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并将组建方案报送我局备案。

(三)请项目法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同时,抓紧开展施工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按期开工,按期建成。

(四)该工程质量由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五)请项目法人应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我局报送进展情况等资料。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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