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交的武隆区羊角街道糯米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1-500156-04
-01-911485)及《武隆区羊角街道糯米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收悉。根据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隆区羊角街道糯米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和职责。
三、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石床村、田湾村、茶岭村、艳山红村。
四、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建设任务:同意通过实施本项目。(1)治理水土流失1100hm2,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减少进入三峡库区泥沙;(2)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维护三峡库区饮水安全;(3)保护三峡库区耕地资源,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4)改善移民631人农村生产条件、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同意武隆区羊角街道糯米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00hm²。建设内容包括:石坎坡改梯,坡面径流调控,植物过滤带,封禁治理,保土耕作及配套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同意初步设计建筑物布置及设计方案。
(一)石坎坡改梯工程
基本同意坡改梯工程设计方案。布设石坎坡改梯33.65hm2,其中石床村布设24.15hm2,田湾村布设9.50hm2。
(二)坡面径流调控工程
基本同意坡面径流工程设计方案。共计布设石坎坡改梯33.65hm2,其中石床村布设24.15hm2,田湾村布设9.50hm2。
(三)植物过滤带
基本同意植物过滤带设计方案。石床村植物过滤带长8793m,控制水土流失面积50.78hm2。配套桂花树879株,三角梅879株,太阳能路灯206个,指引牌10个。
(四)封禁治理
基本同意封禁治理设计方案。对糯米溪沟小流域内562.30hm2疏幼林地,采用封禁治理进行水土保持治理。其中石床村30.63hm2,田湾村93.31hm2,茶岭村96.81hm2,艳山红村341.55hm2。
(五)保土耕作
基本同意封禁治理设计方案。对糯米溪沟小流域内434.84hm2坡耕地,采用保土耕作进行水土保持治理。其中石床村2.47hm2,田湾村208.95hm2,茶岭村110.16hm2,艳山红村113.26hm2。
(六)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基本同意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设计方案。包括100m3蓄水池3座,1.5m3沉沙池26口,30×30cm排水沟5731m,40×40cm排水沟207m,1m宽人行便道8851m,2.5m宽生产便道3236m,闸阀井59个,管道15.60km。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项目征占地及移民安置方案。
八、环境影响及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对施工期、运行期环境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分析预测,采取的防治措施基本合理。
九、工程总进度安排
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方案,即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十、工程投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投资编制依据、定额及取费标准。项目总投资1000.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15.9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8.76万元,独立费用108.3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7.65万元。
十一、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在项目批复以后,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同时,将施工图按时报送我局审查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在项目批复以后,抓紧完成项目法人组建方案,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等相关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并将组建方案报送我局备案。
(三)请项目法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总责和进一步加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同时,抓紧开展施工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按期建成。
(四)该工程质量由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附件:武隆区羊角街道糯米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投资概算审定表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武隆区羊角街道糯米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投资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 |
审定投资 |
备注 |
I |
工程部分 |
1000.67 |
1000.67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820 |
820 |
||
一 |
坡改梯工程 |
318.95 |
318.95 |
|
二 |
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
411.72 |
411.72 |
|
三 |
林草措施 |
56.89 |
56.89 |
|
四 |
保土耕作 |
15.22 |
15.22 |
|
五 |
封禁治理 |
17.22 |
17.22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24.7 |
24.7 |
||
一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4.10 |
4.10 |
|
二 |
安全生产费 |
20.60 |
20.6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08.32 |
108.32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953.02 |
953.02 |
||
基本预备费 |
47.65 |
47.65 |
||
静态投资 |
1000.67 |
1000.67 |
||
II |
专项部分投资 |
|||
III |
工程投资合计(Ⅰ-Ⅱ合计) |
1000.67 |
1000.67 |
|
静态总投资 |
1000.67 |
1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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