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4050/2020-01361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水利发〔2020〕7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关于同意重庆市泉溪淡水渔业有限公司取水的批复
日期:2020-05-14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泉溪淡水渔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取水工程核查整改提升要求,同意你公司黄莺鲟鱼养殖场在黄莺乡双河村花地湾组长头河左岸取水,年取水量为28m³,取水方式为渠道引水,取水用途为淡水鱼养殖。请你企业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做好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工作,处理好与当地村民的用水矛盾,并如实缴纳水资源费。

此复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0512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