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中兴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取水工程核查整改提升要求,现就芙蓉街道中兴水厂取水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兴水厂在芙蓉街道中兴村大龙洞取水,年取水量为5万m³,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
二、在建设取水工程的同时,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加强节水管理。
三、取水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我局对取水工程、计量设施等验收合格后发放取水许可证。
四、取水许可期限为五年,若需延续取水,期满前45日内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经评估后确定是否同意。
五、严格落实与第三方的取用水协议,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关系。
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主动按月或按季度缴纳水资源费。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0年4月2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