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3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5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武隆涉农统筹整合办发〔2022〕2号),现将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三峡库区)项目建设预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渝水〔2019〕13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渝水〔2020〕31号)有关文件规定,请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发挥效益,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照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9〕23号)要求完善开工备案工作。
项目招标投标严格按照《重庆市武隆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隆区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操作指南》等4个操作指南的通知》(武隆招投标组发〔2021〕8号)执行。
二、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执行区级报账制
各项目业主或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国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区级报账制度。
三、项目建设进度
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接此通知后必须抓紧推动工程前期工作,及时组织施工。如果不及时按要求推进工程建设、延误工期、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使用而被限时收缴导致工程款不能兑付的情况,责任由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自行承担,且该批项目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2023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来年将不再予以安排项目建设。
四、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建档立卡,达到图文并茂、资料齐全,工程档案必须规范完整。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完整的资料送一套到区水利局存档备查。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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