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隆委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21〕15号)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各科室研究责任划分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在实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我局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分三步走完成年度任务。一是对标对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根据清单,我局负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重大规划、重大资金和项目、支撑保障等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为切实履职,我局结合实际,将浩口乡党委书记谭中华同志和乡长卫世兵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纳入2024年度审计计划,明确计划时间、具体科室人员进行审计,确保任务到点、任务到人。二是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截至目前,我局已严格按照2024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审计报告,揭示了浩口乡4个方面8个问题。三是整改总结,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职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建立审计整改督促机制,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建议,安排专人对点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三、认真总结,不断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继续积极主动履责、持续推进,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克服自然资源涉及的点多面广、审计力量不足等困难,结合2024年度以来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审计实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职责,坚决扛起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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