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武隆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对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负责指导、督促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活动及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根据两办《关于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的实施方案》,区普法办下发文件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责任落实到责任主体单位。二是积极扩大集中媒体宣传氛围。区普法办统筹全区各级各部门利用手机报及城区LED显示屏、电梯广告、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村村通”广播、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定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9.67万条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院坝,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宣传资料、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宣讲活动1436场次;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干部职工3095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网络知识竞赛答题;强化青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利用学校课堂,携手律师在全区各中小学通过线上主题班会、手抄报、观看视频等形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纳入中小学的一堂课。
二、负责组织审核登记、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
2025年以来,我区无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也没有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
三、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
2025年以来,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申请实施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对武隆区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以来,共化解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矛盾纠纷121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025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区政府以及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送备案审查。
五、负责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依法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复议案件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督查。2025年2月,区司法局以依法治区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武隆依法治区办〔2025〕4号)。2025年,全区以推进“行政检查减量化、行政处罚规范化、信用监管精准化、执法监督效能化、数字支撑智慧化”为牵引,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机制创新、数智赋能双轮驱动,系统构建“无事不扰、包容审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涉企行政执法新模式,为企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数字赋能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中,区生态环境局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开展“扫码入企”15次,“扫码入企率”达88.23%,实施“信用+执法”综合场景9次,“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达100%,开展行政检查27户次,行政处罚2件,根据市上全面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要求,区生态环境局还有一定差距,有存在线下执法的情况。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5年5月,我局组织全区13个重点执法领域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对企业作出的798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评,其中区生态环境局共评案卷31卷,其中优秀卷16卷,良好卷15卷。7月,我局对案卷较多的11个重点执法领域随机抽取51件进行集中评查,其中区生态环境局抽取5卷,5卷均是优秀。另外,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区生态环境局自查问题1条,即乱检查,已于2025年6月整改完毕。三是规范行政复议。2025年以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系申请人肖某对于区生态环境局行政不作为提出的复议申请。经过复议立案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复议机关发出2份补正通知书。申请人一直未按期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超过法定补正期限,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已做结案处理。
重庆市武隆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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