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次年6月份,执行单位对该目录事项开展后评估工作,8月底将后评估报告提交决策机关审定。
六、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4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武隆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区畜牧发展中心 |
2024年2月 |
2 |
武隆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23—2030)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4年3月 |
3 |
重庆市武隆区畜禽养殖区域优化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5月 |
4 |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详细规划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4年8月 |
5 |
重庆市武隆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4年10月 |
6 |
重庆市武隆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区交通运输委 |
2024年10月 |
7 |
武隆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 |
区科技局 |
2024年11月 |
8 |
重庆市武隆区加速推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1月 |
9 |
重庆市武隆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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