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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普法责任制方式 |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列清单方式 |
纳入普法责任制管理 |
科室、站所:(2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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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3)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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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普法目标 |
1.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市场监督管理全流程; 2.促进社会多元普法机制; 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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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
1.充分利用区局、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办公场所,通过LED 显示屏拉底字幕、宣传展板、办理专栏等形式; 2.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0”世界计量日、世界认证认可日、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禁毒宣传日,9月质量宣传月、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9月全国安全用药月、世界标准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3.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通过干部培训学习的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5.通过专题报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 6.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网络答题、一年一度法治理论考试和庭审旁听、中国普法网等形式; 7.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拉横幅标语、播放音频多媒体文件、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都市广场以及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街道等形式; 8.联合区融媒体中心通过各项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市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形式;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面对全体公民,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场监管专用法律法规以及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通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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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 |
1.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与各单位部门联合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通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街道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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