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争议案件,被申请人现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2月,因公司未中标,没有业务可做,陈某与重庆某公司就解除劳动关系产生争议。2024年4月10日,陈某向区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共计85000元。受理案件后,仲裁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做调解工作,但因双方怨气较大,未能协商一致。2024年4月25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仍未达成调解意见。庭审后仲裁员分析全案,认为双方仍有调解可能。5月13日,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最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当场兑现全部款项20000元。双方均对仲裁员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思路,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立案前、庭审中、庭审后、裁决前”调解,高效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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