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培训)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力转移资源、输出就业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全区范围内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承担区农民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重庆市武隆区农村劳务开发中心,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64.4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为区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往年均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预算,现按财政局最新要求,从2024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需独立预算,故我单位于2024年开始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4.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3.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4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64.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64.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0.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48万元,比2023年增加26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8万元,比2023年增加164.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28.0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36.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0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区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往年均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预算,现按财政局最新要求,从2024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需独立预算,故我单位于2024年开始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农村劳务开发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比2023年增加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未独立预算以及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增独立预算单位,故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05万元,比上年增加28.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区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往年均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预算,现按财政局最新要求,从2024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需独立预算,故我单位于2024年开始为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1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翎舰
联系电话:023-7772076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