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533737XD/2020-0237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0-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0-09-0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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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局是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为全区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指导各街道、乡(镇)开展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的事务性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年度经办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等。

4)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征缴、转移、接续、查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的真实性稽核的事务性工作。

8)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系统安全、信息统计工作。

9)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参保登记科、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科、稽核管理科、基金结算支付科、统计信息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局核定事业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8个内设科室,8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无下设机构。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192号)、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区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委编办发〔20194号)文件相关精神,将本部门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转到区医疗保障局,并转隶在职14人、退休3人、调出2人共计19人至该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区委改革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委机改办〔20191号)文件精神,将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项目支出及转隶、调出人员基本支出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划转资金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66.52万元,支出总计666.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0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6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0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5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6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0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27.52万元,占79.15%;项目支出139.00万元,占20.85%。

    4.结转结余情况。2018、2019年度年末均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6.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1.40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0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21万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此外,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0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21万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项目支出减少及人员转隶调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6万元,占92.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23万元,下降29.8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及转隶、调出在职16人、退休3人,该项支出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6.66万元,占4.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0万元,下降36.9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转隶、调出在职16人、退休3人至区医疗保障局,该项支出相应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3.41万元,占3.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7万元,下降34.5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转隶、调出在职16人至区医疗保障局,该项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82万元,下降28.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部门转隶、调出了在职职工16人、退休职工3人,导致支出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1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12万元,下降36.9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调出在职职工16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公用经费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2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8万元,下降37.2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五是本部门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业务量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2019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业务检查、指导、稽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37.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万元,下降40.5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完善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二是本单位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业务量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5.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之间交换检查、工伤和特殊工种退休审核等业务档案核查和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4.3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4万元,下降35.06%,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次数下降;二是本部门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业务量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5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4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12万元,下降36.9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随职能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调出,导致支出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了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59.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9万元,下降84.3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本部门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后,会议、培训量均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业务检查、指导、稽核等工作所需。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小型一体机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业务经办效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9年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41.54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的5个项目均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及资金管理规范,其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管理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设置合理全面,全年自评实际完成情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以下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及自评综述。

1. 社保业务培训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社区及参保企业社保政策培训、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深入重点企业、特殊行业和小微困难企业开展降费政策宣传活动,确保降费减负政策末端落实,保障了参保人权益;三是全区各社保经办机构扎实掌握各项政策,规范了业务办理,推进了社保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了参保人合法权益。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管理,无挤占挪用情况。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社保业务培训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王月萍(023-77721616)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实施单位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

总量

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

其中:财政资金

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社保中心、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各参保企业进行业务政策培训和政策解读,实现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对政策文件准确解读和经办流程规范化,保障参保人权益。

完成了社会保险各项政策培训、宣传、业务指导及社会保险征收工作;深入重点企业、特殊行业和小微困难企业开展降费政策宣传活动,确保降费减负政策末端落实,保障了参保人权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

对全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社区及参保企业开展各类政策培训、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

完成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社区及参保企业社保政策培训、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

100%


效益

加大对全区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大厅)、参保企业政策培训,推进社保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参保人合法权利。

全区各社保经办机构扎实掌握各项政策,规范了业务办理,推进了社保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了参保人合法权利。

100%


满意度

全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社区及参保企业扎实掌握了社保政策,切实保障了参保人权益,对培训比较满意。

全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社区及参保企业扎实掌握了政策,切实保障了参保人权益,对培训比较满意。

95%


管理

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管理。

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管理。

90%


总分

90

等级

说明

2.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证了退休待遇及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0%;二是为退休人员提供了便捷、全面的社保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三是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资格核查、政策咨询和各项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四是成功创建了一个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市级示范点,退休人员满意度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武隆区属于艰苦偏远地区,多数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回乡居住,部分退休人员居住偏远、分散,对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参与较少,互助率也相对偏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王月萍(023-77721616)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实施单位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8

总量

48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8

其中:财政资金

4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快推进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核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 协助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属申领死亡待遇,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 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开展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全年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保持100%;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率达83%;随时为退休人员提供了社保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协助死亡退休人员亲属申领死亡待遇,时时更新人员基础信息;向财政争取资金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退休人员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了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多数乡镇和社区组织了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成功创建了一个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市级示范点。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

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资格核查、政策咨询和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

全区建行,农商行等5大银行全年累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100余万人次,开展了文化体育健身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100


效益

为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证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及慰问金并随时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为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证了退休待遇及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开展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成功创建了一个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市级示范点。

90

武隆区属于艰苦偏远地区,多数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回乡居住,部分退休人员居住偏远、分散,对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参与较少,互助率也相对偏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满意度

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等服务工作满意。

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等服务工作比较满意。

90


管理

严格资格核查、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严格审核文化体育健身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严格资格核查、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严格审核文化体育健身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90


总分

90

等级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人:王月萍

联系电话:023-77721616


附件:

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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